有研新材: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
于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作為有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有研新材”或“公司”)2013 年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保薦機
構,根據《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
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
規(guī)定》等法規(guī),就有研新材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的
事項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的情況
1、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
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3]279 號)核準,公司向控股股東北京有色金屬研
究總院非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發(fā)行數量 60,349,434 股,每股
面 值 人 民 幣 1.00 元 , 發(fā) 行 價 格 9.73 元 人 民 幣 / 股 , 募 集 資 金 總 額 為
587,199,992.82 元,扣除發(fā)行費用 15,150,000 元后,公司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募集
資金凈額 572,049,992.82 元。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有限合伙)對上述募集
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驗證,并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3]第 710455
號)。
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同意公司將本次募集資金中的 19,943.90 萬元用于有研億金高端金屬靶材產業(yè)
化建設項目。(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 的相關公告)
2、本次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的情況
為了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公司擬在保證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根據募集資金的使用進度,將部分閑置的募集資金
用于暫時補充有研億金流動資金。
公司擬將閑置募集資金中不超過 3,000 萬元用于補充有研億金流動資金,該
筆閑置資金的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到期后
公司將及時將上述資金轉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募集資金
專戶。
公司將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及公
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資金,根據募集資金項目的投資進
度及本次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及時、足額地歸還上述募集資金,不存
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行的情形。
二、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根據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子公司流動資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降低經營成本,提升經營業(yè)
績。
三、中信建投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中信建投認為:
(1)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計劃符合有研新材生產經營的實際需
要,不會影響募投項目正常實施,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有研新材內部制度的情
形,亦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2)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計劃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增加資金收益和降低財務支出,提升有研新材的經營效益,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有研新材內部制度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有研新材本次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暫時用于補充子公司流動資金無異議。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陳龍飛、莊云志
201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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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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