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電: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
安信證券關于水晶光電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晶光電”、“上市公司”或“公
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
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
案》,同意公司繼續(xù)使用 10,000 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使用期限為董事會批準之日起 12 個月。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浙江
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按照《證券發(fā)行上市保薦業(yè)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
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等有關規(guī)定,就水晶光電繼續(xù)
使用 10,000 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進行了審慎核
查,核查意見如下:
一、公司募集資金到位和管理情況
經(jīng)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15]1236號《關于核準浙江水晶光電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核準,公司向8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
發(fā) 行 人民幣普通股55,269,230 股,發(fā)行價格為22.10 元/股,共計募集資 金
1,221,449,983.00元,扣除各項發(fā)行費用人民幣24,078,759.35元,實際募集資
金凈額為人民幣1,197,371,223.65元。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以
上非公開發(fā)行的募集資金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驗資報告》(天健驗[2015]276
號)。
水晶光電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并連同保薦
機構于2015年8月3日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分行、中國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臺州分行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海門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
方監(jiān)管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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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1、項目實際使用募集資金情況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募投項目實際使用募集資金情
況如下:
單位:萬元
投資項目 承諾投資金額 累計投入金額 投資進度
1、濾光片組立件擴產(chǎn)項目 38,575.00 39,811.69 103.21%
2、藍寶石長晶及深加工項目 58,570.00 15,415.15 26.32%
3、補充流動資金 22,592.12 22,592.12 100.00%
合計 119,737.12 77,818.96 64.99%
2、閑置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1)公司經(jīng) 2015 年 8 月 3 日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 2016 年 8
月 2 日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購買理財產(chǎn)品的議案》、 關于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chǎn)品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60,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購買投資期限不超
過一年的低風險保本型銀行理財產(chǎn)品,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尚未到期銀行理財產(chǎn)品的總額為 10,000 萬元,已到期理
財產(chǎn)品共計獲得投資收益 2,983.08 萬元。
(2)公司經(jīng) 2015 年 9 月 8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和 2016
年 9 月 7 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
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和《關于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 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一年。公司對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
了合理的安排使用,并于一年期到期日之前及時將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募集
資金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3、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累計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 87,818.96 萬元(包
括項目實際使用募集資金 77,818.96 萬元,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10,000.00 萬元),募集資金余額為人民幣 35,421.88 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
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xù)費等的凈額)。根據(jù)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和投資項目
的實際建設進度,公司在 12 個月內(nèi)將有部分募集資金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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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六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繼續(xù)使用 10,000 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
期限為董事會批準之日起 12 個月?!蛾P于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
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70 號)刊登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的信息披
露 媒 體 《 證 券 時 報 》、《 中 國 證 券 報 》 和 信 息 披 露 網(wǎng) 站 巨 潮 資 訊 網(wǎng)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將上述 10,000 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
資金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四、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
本次募投項目是按計劃逐步完成投資建設。截至目前,濾光片組立件擴產(chǎn)項
目已實施完成,但藍寶石長晶及深加工項目由于前期受行業(yè)波動影響,以及行業(yè)
技術發(fā)展要求公司進一步做好技術儲備,公司推遲了該項目的實施進度。根據(jù)目
前募投項目的投資進度安排,預計未來12個月內(nèi)仍會有部分募集資金處于閑置狀
態(tài)。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如按協(xié)定存款及貸款利率差額測
算,預計全年可節(jié)約財務費用260萬元。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
辦法》等相關法津、法規(guī)規(guī)定,公司在不影響募投項目進度的前提下,擬繼續(xù)使
用10,000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董事會批準
之日起12個月。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到期后,公司將及時歸還至募集
資金專用賬戶,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本次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根據(jù)公司《募集資金管理
辦法》,本次使用的閑置募集資金總額未達到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的標準。公司不
存在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且公司承諾在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
月內(nèi)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或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
五、相關審議程序及獨立董事意見
1、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安信證券關于水晶光電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
《關于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繼續(xù)使
用 10,000 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董事會批
準之日起 12 個月。
2、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繼續(xù)使用
10,000 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董事會批準之
日起 12 個月。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本次繼續(xù)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
金能夠有效地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
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
同意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10,000 萬元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
不超過 12 個月。
3、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繼續(xù)使用 1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
動資金,內(nèi)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相關法規(guī)
及《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募集資金的
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
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時,公司承諾
在本次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nèi)不進行風險投資。我們認為公司
本次繼續(xù)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是合理、必要的,有助于公司提升
營運效率,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對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繼續(xù)將閑置募集資
金 10,000 萬元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六、保薦機構意見
經(jīng)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
資金的事宜,已經(jīng)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jiān)事會、獨立董事發(fā)表了同意意見,履
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本次募
集資金的使用計劃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安
信證券同意水晶光電上述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宜。
安信證券關于水晶光電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
(本頁無正文,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趙斐 張喜慧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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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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