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信達:2017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福建遠大聯(lián)盟律師事務(wù)所關(guān)于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致: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遠大聯(lián)盟律師事務(wù)所接受貴司委托,指派鄧再強、李欣律師
(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出席貴司 2017 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
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
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
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以下簡稱《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和貴司《公
司章程》的規(guī)定,就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guī)、《股東大會規(guī)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人員及
召集人的資格是否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jié)果是
否合法有效出具法律意見。
本所律師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rèn)的業(yè)務(wù)標(biāo)準(zhǔn)和道德規(guī)范,本著勤勉盡
責(zé)的精神,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對貴司提供的相關(guān)資料,按照事
先編制的核查、驗證計劃進行了核查、驗證,并對核查、驗證情況進
行了記錄,在依據(jù)國家相關(guān)規(guī)定,分析本次股東大會相關(guān)事實的基礎(chǔ)
上,本所律師出具如下法律意見:
一、關(guān)于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經(jīng)本所律師核查、驗證,貴司董事會分別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
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本次股東大會的時間、地點、
會議審議事項、出席會議辦法及出席對象等事項。本次股東大會由貴
司董事會召集,貴司董事歐陽哲先生主持,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 14:
50 在貴司會議室舉行,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與公告的時間、地點
一致。
基于上述事實,本所律師認(rèn)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符合相關(guān)法律、行政法規(guī)、《股東大會規(guī)則》和貴司《公司章程》的
規(guī)定。
二、關(guān)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
出席會議的股東、股東代理人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時,出示了身
份證、法人股東的授權(quán)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持股憑證,經(jīng)大會秘
書處及本所律師核對,股東的姓名(名稱)和持股數(shù)額與貴司 2017
年 1 月 9 日交易結(jié)束后股東名冊中的股東姓名(名稱)和持股數(shù)額一
致。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貴司董事、監(jiān)事,大會秘書處及本所律師對
其身份進行了核實。
貴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基于上述事實,本所律師認(rèn)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全部符
合法定的條件,有資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本次大會召集人的資格合
法有效。
三、關(guān)于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jié)果
本次股東大會,就貴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告中所列本次股東
大會的各審議事項,以記名投票的方式逐項進行了表決,由兩名股東
代表及貴司監(jiān)事洪雙化及本所律師對投票當(dāng)場進行了清點,由監(jiān)事洪
雙化擔(dān)任監(jiān)票人,并由洪雙化當(dāng)場公布了表決結(jié)果。出席會議的股東
(包括股東代理人)對表決結(jié)果沒有提出異議。表決結(jié)果如下:
1、關(guān)于 2017 年度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的議案;
(同意 124,770,43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2、關(guān)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請 2017 年度金融機構(gòu)綜合授信額度
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17 年度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廈門市信達汽車投資集團有限公
司授信額度提供最高不超過 10,000 萬元擔(dān)保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17 年度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廈門市信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授
信額度提供最高不超過 6,000 萬元擔(dān)保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17 年度公司為全資子公司福建省信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授
信額度提供最高不超過 30,000 萬元擔(dān)保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6、2017 年度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廈門信達物聯(lián)科技有限公司授信
額度提供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擔(dān)保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7、2017 年度公司為全資子公司香港信達諾有限公司授信額度提
供最高額不超過 22,800 萬美元擔(dān)保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8、2017 年度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信達資源(新加坡)有限公司授
信額度提供最高額不超過 4,500 萬美元擔(dān)保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9、關(guān)于接受廈門國貿(mào)控股有限公司財務(wù)資助暨關(guān)聯(lián)交易的議案;
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10、關(guān)于 2017 年度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資產(chǎn)抵質(zhì)押向金融機構(gòu)申
請授信額度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公司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湖里支行以公司自有的湖
里區(qū)興隆路 27 號 2-7 層、8B、8C、8F1、8F2、8G 單元、第 11-12 層、
13C、13D、13G1、13G2、13H 單元向授信銀行提供并履行抵押擔(dān)保授
信等值不超過 13 億元,期限一年;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12、關(guān)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關(guān)聯(lián)交易預(yù)計發(fā)生額的議案;
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13、關(guān)于公司 2017 年度開展商品套期保值業(yè)務(wù)的議案。
同 意 124,770,436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所 有 股 東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2,608,828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quán) 0 股,占出席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結(jié)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rèn)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guān)法律、
行政法規(guī)、《股東大會規(guī)則》和貴司《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人員
及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jié)果合法
有效。
福建遠大聯(lián)盟律師事務(wù)所
鄧再強律師
李欣律師
2017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