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集團: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工作制度(2017年11月)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
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公司與媒體、投資者等特定對象之間的信息溝
通,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維護信息披露的公平
性,促進公司誠信自律、規(guī)范運作,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機制,樹立和維護良好
的企業(yè)形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
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特定對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從事證券分析、咨詢及其他證券服務業(yè)的機構、個人及其關聯(lián)人;
(二)從事證券投資的機構、個人及其關聯(lián)人;
(三)新聞媒體和新聞從業(yè)人員及其關聯(lián)人;
(四)持有公司總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關聯(lián)人;
(五)上市公司或監(jiān)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機構或個人。
第二章 基本目的與原則
第三條 公司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管理的基本目的:
(一)維護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二)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屬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范疇,有利于
加深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與認同;
(三)通過強化接待管理與約束,提高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樹立公
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四)促進公司誠信自律、規(guī)范運作,提高透明度。
第四條 公司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公平信息披露原則。公司應公平對待公司的所有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不
得私下提前向機構投資者、分析師、新聞媒體等特定對象單獨披露、透露或泄露本
公司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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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誠實守信的原則。公司的接待工作本著客觀、真實和準確的原則,不得
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貶低行為。
(三)合規(guī)披露信息原則。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證券監(jiān)管部門、深圳
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guī)定,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在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時,應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內部信息的
保密,一旦出現(xiàn)泄密的情形,公司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予以披露。
(四)互動溝通原則。公司將主動聽取來訪者的意見、建議,實現(xiàn)雙向溝通,
形成良性互動。
(五)高效低耗原則。選擇投資者關系管理方式時,公司應充分考慮提高溝通
效率,降低溝通成本。
(六)現(xiàn)場登記管理原則。公司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時,必須
于現(xiàn)場對特定對象身份信息予以登記并詳加核實。
(七)歸口管理原則。公司由董事會秘書對口接待參加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
的特定對象。
第三章 負責人及其職責
第五條 董事會秘書為公司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的主管負責
人,負責公司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事務的組織及協(xié)調工作。董事會
辦公室在董事會秘書的領導下配合董事會秘書進行公司接待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
相關活動的日常事務。
第六條 董事會秘書應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運作和管理、經(jīng)營狀況、發(fā)展戰(zhàn)
略等情況的基礎上,針對調研、采訪的主題,負責策劃、安排和組織特定對象的調
研、采訪等相關活動。
第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認真審閱特定對象知會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
文件,并持續(xù)關注新聞媒體及互聯(lián)網(wǎng)上有關公司的各類信息并及時反饋給公司董事
會。
第八條 公司的其他部門、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全體員工有義務協(xié)
助董事會秘書實施接待管理工作。
第四章 來訪接待工作中的溝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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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特定對象來訪接待工作中溝通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包括公司的發(fā)展方向、發(fā)展規(guī)劃、競爭戰(zhàn)略和經(jīng)營方
針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說明,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開披露的經(jīng)營管理信息及其說明,包括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況、財務狀
況、新產(chǎn)品或新技術的研究開發(fā)、經(jīng)營業(yè)績、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開披露的重大事項及其說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資及其變化、
資產(chǎn)重組、收購兼并、對外合作、重大合同、關聯(lián)交易、重大訴訟或仲裁、管理層
變動以及大股東變化等信息;
(五)企業(yè)文化建設;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關信息及已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五章 來訪接待
第十條 特定對象到公司進行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需提前至少 3 個工作日
與董事會秘書或董事會辦公室進行預約。原則上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
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項公告前暫緩進行現(xiàn)場接待活動。公司將按規(guī)定在指定媒體上
進行信息披露。
第十一條 特定對象應向公司提供參加調研、采訪或會議的相關人員名單、所
屬單位、日程安排、調研或采訪的主題等內容。
第十二條 公司應根據(jù)預約情況,提前做好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的準備工
作。
第十三條 公司應合理、妥善地安排參觀過程,使參觀人員了解公司業(yè)務和經(jīng)
營情況,同時注意避免參觀者有機會得到未公開的重要信息。
第十四條 參加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的特定對象應簽署承諾書,承諾書至少
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不打聽、不泄露公司保密信息;
(二)承諾不故意打探本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未經(jīng)本公司許可,不與本公司
指定人員以外的人員進行溝通或問詢;
(三)承諾不泄露無意中獲取的未公開重大信息,不利用所獲取的未公開重大
信息買賣公司證券或建議他人買賣公司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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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諾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開重大信息,除
非公司同時披露該信息;
(五)承諾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預測和股價預測
的,注明資料來源,不使用缺乏事實根據(jù)的資料;
(六)承諾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對外發(fā)布或使用前知會本公
司;
(七)明確違反承諾的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應由董事會秘書對口接待參加調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的
特定對象。由公司其他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接受特定對象調
研、采訪等相關活動的,應事先知會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應全程參加調研、采
訪等相關活動。董事會秘書不能參加相關活動時,可書面委托證券事務代表參加。
第十六條 公司應以文字記錄或/和同步錄音或錄像等適當形式對調研、采
訪、會議過程進行記載,在活動結束后,將調研或采訪過程、會談內容以附件《投
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的形式形成書面記錄。公司應將特定對象調研、采訪等相關
活動的資料妥善歸檔保存,且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七條 公司應認真審閱特定對象知會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
件。發(fā)現(xiàn)其中存在錯誤、誤導性記載的,應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應及時
發(fā)出澄清公告進行說明。發(fā)現(xiàn)其中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的,公司應立即聯(lián)系深圳證
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
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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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現(xiàn)場接待預約須知
一、預約方式:
1、 電話方式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 聯(lián)系電話:0752-2556885
3、 郵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4、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東江高新科技產(chǎn)業(yè)園上霞北路 1 號華陽工業(yè)園 A 區(qū)集
團辦公大樓
5、 郵編: 516005
6、 聯(lián)系人: 李翠翠
二、預約登記:
1、 預約:通過以上電話、郵件等方式進行預約。
2、 初步安排:公司在同意接待后,將協(xié)商并確認接待日程。來訪前需填寫 《投
資者來訪接待預約登記表》及《承諾書》,并請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給董事會秘書。
前往公司調研時需攜帶好身份證明及《承諾書》原件。
三、接待安排時間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9: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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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xiàn)場接待預約登記表
來訪單位
姓名 所在單位 職務 電話 郵箱 身份證號碼
來訪人員類型 ()投資者 ()證券機構 ()媒體 ()其他
來訪人數(shù)
訪談時間
關注問題
董事會辦公室
確認
董事會秘書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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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諾書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將對你公司進行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
做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公司)承諾在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過程中不故意打探
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未經(jīng)你公司許可,不與你公司指定人員以外的人員進行溝
通或問詢;
(二)本人(公司)承諾不泄漏在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過程中獲取
的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不利用所獲取的未公開重大信息買賣你公司證券或建議
他人買賣你公司證券;
(三)本人(公司)承諾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調研
(或參觀、采訪、座談等)獲取的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諾基于本次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形成的投資
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預測和股價預測的,注明資料來源,不使用缺
乏事實根據(jù)的資料;
(五)本人(公司)承諾基于本次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形成的投資
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礎性信息的部分內容),在對外發(fā)布或使
用至少兩個工作日前知會你公司,并保證相關內容客觀真實;
(六)本人(公司)如違反上述承諾,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七)本承諾書僅限于本人(公司)對你公司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
活動,時間為: ;
(八)本承諾書的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經(jīng)本公司(或研究機構)書面授權的個人在本承諾書有效期內到你公司現(xiàn)場調研
(或參觀、采訪、座談等),視同本公司行為。(此條僅適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機構名
義簽署的承諾書)。
承諾人(公司): (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名)
日期:
承諾人相關信息(請用正楷字體填寫):
單位名稱/個人姓名:
個人職務: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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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證券代碼: 證券簡稱: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
編號:
□特定對象調研 □分析師會議
□媒體采訪 □業(yè)績說明會
投 資 者 關 系 活 動 □新聞發(fā)布會 □路演活動
類別
□現(xiàn)場參觀
□其他 (請文字說明其他活動內容)
參與單位名稱及
人員姓名
時間
地點
上市公司接待
人員姓名
投資者關系活動
主要內容介紹
附件清單
(如有)
日期
8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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