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普照明關于調(diào)整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8/27
證券代碼:603515 證券簡稱:歐普照明 公告編號:2020-044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diào)整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
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nèi)容提示:
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31.57 元/股,調(diào)整后 30.67 元/股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普照明”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
過了《關于調(diào)整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的議案》?,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簡述
1、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
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
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
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議案。
2、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
于<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
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宜
的議案》。
3、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
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同意公司向 278 名激勵對象授予 484.98 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 43.79 元/份;
同意公司向 148 人授予 217.14 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每股 21.90 元或 26.28
元,其中,按照每股 21.90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 162.54 萬股,按照每股
26.28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 54.60 萬股。
4、授予日后,12 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全部期權權益,1 名
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部分期權權益,被放棄認購的股票期權合計為
5.52 萬份;共計 10 名激勵對象由于個人原因自愿放棄獲授共計 1.2 萬股限制性
股票。故公司實際授予 266 人 479.46 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 43.79 元/份;
實際授予 138 人 215.94 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 21.90 元/股或 26.28 元/股,
其中,按照每股 21.90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 161.34 萬股,按照每股 26.28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 54.60 萬股。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完成授予登
記。
5、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三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diào)整 2018 年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數(shù)量、行權價格的
議案》。鑒于公司于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后實施完成利潤
分配,同意對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數(shù)量、行權價格進行調(diào)整:首次授予股票
期權數(shù)量調(diào)整為 6,232,980 份,行權價格調(diào)整為 33.38 元/股;預留股票期權數(shù)量
調(diào)整為 1,329,900 份。
6、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三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截止本公告日,10 名激勵對象自公司離職,1 名激勵對象因選任為監(jiān)事,不再符
合激勵條件。前述激勵對象共計獲授限制性股票 51,000 股(其中,以 21.90 元/
股的授予價格獲授限制性股票 13,800 股,以 26.28 元/股獲授限制性股票 37,200
股);獲授期權共計 234,600 份。鑒于公司 2018 年 8 月實施 2017 年度利潤分配,
依據(jù)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guī)定,若限制性股票、期權授予后,公司發(fā)生資本公積
轉(zhuǎn)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縮股、配股或增發(fā)等事項,應對已獲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數(shù)量、價格以及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期權數(shù)量
進行相應的調(diào)整。調(diào)整后,公司本次擬使用自有資金,以 16.54 元/股回購已獲授
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17,940 股、以 19.91 元/股回購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
制性股票 48,360 股,共計回購 66,3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后,公司將全部予以
注銷。同時,公司擬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期權共計 304,980 份。
7、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對預留股票期權激勵
對象名單在公司內(nèi)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后,監(jiān)事會對預留股票期權激勵對象
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說明。
8、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
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的議案》。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公
司 2018 年股權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已經(jīng)滿足,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1 月 27 日為授予日,授予 11 名激勵對象共計 132.99 萬份股票期權。公
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jiān)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
名單進行了核實。
9、公司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召開日,共有 20
名激勵對象自公司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另有 3 名激勵對象因 2018 年績
效考核未達標,不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的解鎖/行權條件。公司擬向
前述 23 名激勵對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注銷股票期權。
前述激勵對象,涉及 14 名獲授限制性股票 84,300 股(其中,以 21.90 元/
股獲授 34,800 股,以 26.28 元/股獲授 49,500 股)。另,前述 23 名激勵對象獲授
股票期權 377,300 份。
鑒于公司 2018 年 8 月實施 2017 年度利潤分配,依據(jù)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guī)
定,公司本次將以回購價格 16.54 元/股(另加上分紅稅款)回購已獲授但不得解
鎖的限制性股票 45,240 股;以 19.91 元/股(另加上分紅稅款)回購已獲授但不
得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64,350 股;共計回購 109,590 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后,公司
將全部予以注銷。如前述回購注銷手續(xù)尚未完成期間,公司實施 2018 年年度利
潤分配,則前述回購對象的利潤分配款項由本公司代收,回購價格不再進行調(diào)整。
另經(jīng)調(diào)整后,公司本次擬注銷激勵對象股票期權共計 490,490 份。
10、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
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權解鎖
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認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
第一期行權解鎖條件已經(jīng)成就,同意符合條件的 232 名激勵對象進行第一期股票
期權行權,行權價格為 33.38 元/股,其所對應的股票期權行權數(shù)量共計 904,843
份;同意 119 名激勵對象進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鎖,其所對應的解鎖數(shù)量共
計 435,847 股。關聯(lián)董事對該議案進行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11、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435,847 股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2、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
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
票期權第一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預留授予期權合計 132.99 萬份,共授予 11
人。自預留股票期權授予日起,至第一個可行權等待期屆滿日前,共計 3 名激勵
對象自公司離職,對應持有的 31.824 萬份股票期權不可解鎖。故本次達到行權
條件的預留授予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為 8 人,持有的 101.166 萬份股票期權可解鎖
第一期(1/6),合計可行權數(shù)量為 16.861 萬份,行權價格 31.17 元/份。公司獨立
董事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13、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
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銷部分股票期權
并調(diào)整回購價格及數(shù)量的議案》。本次公司擬以 16.14 元/股回購 1,065,653 股限制
性股票,以 19.51 元/股回購 192,790 股限制性股票,共計回購 1,258,443 股,總
計注銷股票期權 2,096,250 份。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14、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
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diào)整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鑒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2019 年
度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每股派現(xiàn) 0.4 元、每股派現(xiàn) 0.5 元),根據(jù)公司股權
激勵計劃相關規(guī)定,派現(xiàn)事項發(fā)生后,可對行權價格進行調(diào)整,經(jīng)調(diào)整,預留股
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 30.67 元/股。
二、本次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diào)整說明
(一)調(diào)整原因
鑒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2019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每
股派現(xiàn) 0.4 元、每股派現(xiàn) 0.5 元),根據(jù)公司《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將對授予的預留股票
期權行權價格進行相應調(diào)整。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 31.57 元/股調(diào)整至 30.67 元/股。
(二)調(diào)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zhuǎn)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
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diào)整。調(diào)整方法如下:
P=P0-V=31.57-0.4-0.5=30.67 元/股
其中,P0 為調(diào)整前的行權價格,V 為每股的派息額;P 為調(diào)整后的行權價
格。
三、本次調(diào)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
調(diào)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成果產(chǎn)生實質(zhì)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經(jīng)審核認為:公司此次調(diào)整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關于價格調(diào)整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審議程序
合法合規(guī),未侵犯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調(diào)整 2018 年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五、監(jiān)事會意見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監(jiān)事會對本次預留股票期權第一期行權價格的事
項進行了審核。經(jīng)核查,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本次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diào)整事項
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的有關規(guī)定,審議程序合法、合規(guī),未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基
于上述判斷,監(jiān)事會同意公司對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調(diào)整。
六、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diào)整事項已取得現(xiàn)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公司本次調(diào)整所涉
相關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
七、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三)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 通力律師事務所關于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diào)整相關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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