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星光電: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公告日期:2020/8/26
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2020 年 8 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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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國星光電”或“公司”)
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良性關系,提
升公司的投資價值與誠信形象,確保所有投資者公平獲取上市公司信息,防止出現(xiàn)
違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關系工作指引》、《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以下簡稱“《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以下簡稱“《規(guī)范運作指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
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投資
者關系管理工作。
第三條 公司董事會辦公室為公司投資者關系工作專職部門,在董事會秘書領導下
負責策劃、安排和組織各類投資者關系管理日?;顒?。
第四條 公司其他部門、子公司應積極協(xié)助董事會秘書和董事會辦公室進行相關投
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根據董事會秘書和董事會辦公室的要求,在不影響生產經營和泄
露商業(yè)機密的前提下,準確及時地提供有關信息。
第二章 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原則與目的
第五條 投資者關系管理是指公司通過信息披露及其他適當的方式加強與投資
者及潛在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旨在實現(xiàn)公司價值
及整體利益最大化,切實保護股東合法權益,樹立公司在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
第六條 投資者關系管理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則:除強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可主動披露投資者關心的
其他相關信息。
(二)合規(guī)披露信息原則:公司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jiān)
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同時應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內部信息的保密,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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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防止泄密及由此導致的相關內幕交易;
(三)投資者機會均等原則:公平對待公司的所有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避免進
行選擇性信息披露;
(四)誠實守信原則:投資者關系工作應客觀、真實和準確,避免過度宣傳和
誤導。
(五)高效低耗原則:選擇投資者關系管理方式時,應充分考慮提高溝通效率、
降低溝通成本;
(六)互動溝通原則:主動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建議,實現(xiàn)公司與投資者之間
的雙向溝通,形成良性互動。
第三章 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應當充分關注投資者交流平臺提問并
及時回復,同時應持續(xù)關注新聞媒體及互聯(lián)網上有關公司的各類信息,重視并依法
履行相關信息和報道引發(fā)或者可能引發(fā)的信息披露義務。
第八條 公司設立專門的投資者咨詢電話和傳真,專人負責接聽投資者咨詢電
話,應保證在工作時間線路暢通、認真接聽。當公司投資者咨詢電話變更時應及時
公告變更后的咨詢電話。
第九條 公司應豐富和及時更新公司網站的內容,視情況將新聞發(fā)布、公司概
況、經營產品或服務情況、法定信息披露資料、投資者關系聯(lián)系方法、專題文章、
行政人員演說、股票行情等投資者關心的相關信息放置于公司網站,供投資者查閱。
第十條 公司可設立公開電子信箱與投資者進行交流。
第十一條 公司與特定對象進行現(xiàn)場溝通前,除應邀參加證券公司研究所相關
機構舉辦的投資策略分析會情形外,應當要求特定對象出示名片等身份證明資料,
并要求其簽署《承諾書》,由董事會辦公室保存(見附件一)。
第十二條 現(xiàn)場溝通結束后,公司應向投資者確定是否就會議對外發(fā)布公司相關信
息及調研報告并提前審核稿件,公司應認真核查特定對象知會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
新聞稿等文件,發(fā)現(xiàn)其中存在錯誤、誤導性記載的,應要求其改正,發(fā)現(xiàn)其中涉及未
公開重大信息的,應立即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時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
不得對外泄漏該信息并明確告知在此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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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公司應努力為中小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創(chuàng)造條件,并提供網絡投票。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利用互聯(lián)網絡對股東大會進行直播。
第十四條 公司可在年度報告披露后十五個交易日內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公司
董事長(或總裁)、財務負責人、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保薦代表人(如有)應當
出席說明會,對公司所處行業(yè)狀況、發(fā)展戰(zhàn)略、生產經營、財務狀況、風險與困難等
投資者關心的內容進行說明。
公司應至少提前 2 個交易日發(fā)布召開年度報告說明會的通知,公告內容應當包括
日期及時間、召開方式(現(xiàn)場/網絡)、召開地點或者網址、公司出席人員名單等。
第十五條 公司在進行分析師會議、業(yè)績說明會和路演活動前,應事先確定提問
可回答范圍。若回答的問題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問題可以推理出未公開
重大信息的,公司應拒絕回答,不得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六條 公司在業(yè)績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等投資者關系活動結束后二個
交易日內,應當編制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附件二),并及時在深交所互動易刊載。
第十七條 公司進行投資者關系活動應建立完備的檔案制度,投資者關系活動檔
案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投資者關系活動參與人員、時間、地點;
(二)投資者關系活動中談論的內容;
(三)未公開重大信息泄密的處理過程及責任承擔;
(四)其他內容。
公司在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應盡量避免進行投資者關系活動,
防止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應對公司員工特別是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部門負
責人、子公司負責人進行投資者關系管理相關知識的培訓,在開展重大的投資者關系
活動時,還應當舉行事前溝通會議或必要的培訓和指導。
第十九條 根據本制度內容及原則,公司另行制定《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細則》規(guī)
定投資者關系管理具體工作流程,工作細則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修訂解釋。
第四章 投資者投訴處理
第二十條 公司建立投資者投訴處理機制,處理投資者涉及證券市場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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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投資者權益保護等相關的投訴事項。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是投資者投訴處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董事會
秘書為公司投資者投訴處理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公司投資者投訴處理的具體工作。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認真核實投資者所反映的事項是否屬實,積極妥善地解
決投資者合理訴求;若投訴人提出的訴求缺乏法律法規(guī)依據、不合理的,要認真
做好溝通解釋工作,爭取投訴人的理解。
定期排查與投資者投訴相關的風險隱患,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對于投資者集
中或重復反映的事項,及時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和答復口徑,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第二十三條 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處理投訴事項時應遵循公平披露原則,注意尚
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內部信息的保密;投訴事項回復內容涉及依法依規(guī)應公開披露
信息的,回復投訴人的時間不得早于相關信息對外公開披露的時間。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公司股票上市地適用的
上市規(guī)則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生效后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
規(guī)、公司股票上市地適用的上市規(guī)則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觸時,
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公司股票上市地適用的上市規(guī)則和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對本制度進行修訂。
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2020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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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承 諾 書
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將對你公司進行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根據有關規(guī)定
做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公司)承諾在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過程中不故意打探
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未經你公司許可,不與你公司指定人員以外的人員進行溝
通或問詢;
(二)本人(公司)承諾不泄漏在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過程中獲取
的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不利用所獲取的未公開重大信息買賣你公司證券或建議
他人買賣你公司證券;
(三)本人(公司)承諾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調
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獲取的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諾基于本次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形成的投資
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預測和股價預測的,注明資料來源,不使
用缺乏事實根據的資料;
(五)本人(公司)承諾基于本次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形成的投資
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礎性信息的部分內容),在對外發(fā)布或使
用至少兩個工作日前知會你公司,并保證相關內容客觀真實;
(六)本人(公司)如違反上述承諾,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公
司也可明確規(guī)定責任的內容)
(七)本承諾書僅限于本人(公司)對你公司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
活動,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承諾書的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經本公司(或
研究機構)書面授權的個人在本承諾書有效期內到你公司現(xiàn)場調研(或參觀、采訪、
座談等),視同本公司行為。(此條僅適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機構名義簽署的承諾書)
承諾人(公司): (簽章)
(授權代表): (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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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證券代碼: 證券簡稱:
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
編號:
投資者關系活動 □特定對象調研 □分析師會議
類別 □媒體采訪 □業(yè)績說明會
□新聞發(fā)布會 □路演活動
□現(xiàn)場參觀
□其他 (請文字說明其他活動內容)
參與單位名稱及
人員姓名
時間
地點
上市公司接待人
員姓名
投資者關系活動
主要內容介紹
附件清單(如有)
日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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