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倫晶體:關于證券事務代表辭職的公告
廣東惠倫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證券事務代表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惠倫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證券事務
代表潘毅華先生的辭職報告。潘毅華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職務,辭職后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潘毅華先生的辭職申請自送達董事會之
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潘毅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潘毅華先生的辭職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
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將盡快聘任符合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
證券事務代表。
公司董事會對潘毅華先生任職證券事務代表期間為公司所作出的貢獻表示
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廣東惠倫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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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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