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基股份: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二)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臺基股份
股票代碼:300046
信息披露義務人:襄陽新儀元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湖北省襄陽市高新區(qū)鄧城大道49號國際創(chuàng)新產(chǎn)業(yè)基地7號樓1008室
股權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17年8月20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本報告書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nèi)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編寫。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
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nèi)部規(guī)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本
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基
股份”)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
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臺基股份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jù)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外,
沒有委托或者授權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
解釋或者說明。
目錄
第一節(jié) 釋義................................................................................................................ 4
第二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 5
第三節(jié) 權益變動目的及持股計劃............................................................................ 7
第四節(jié) 權益變動方式................................................................................................ 8
第五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前 6 個月內(nèi)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12
第六節(jié) 其他重大事項.............................................................................................. 13
第七節(jié) 備查文件...................................................................................................... 14
第八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15
第一節(jié) 釋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新儀元 指 襄陽新儀元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臺基股份 指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
報告書、本報告書 指
書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新儀元擬通過協(xié)議轉讓方式向何建東轉讓上市公
本次交易或本次權益變動 指 司股份7,104,000股,交易完成后何建東將持有臺
基股份7,104,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上市規(guī)則》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
《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nèi)容與格式準則
《準則15號》 指
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
元 指 人民幣元
第二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名稱:襄陽新儀元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湖北省襄陽市高新區(qū)鄧城大道49號國際創(chuàng)新產(chǎn)業(yè)基地7號樓1008室
法定代表人:邢雁
注冊資本:2400萬元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91420600757021575L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主要經(jīng)營范圍:對工業(yè)實業(yè)的投資,對文化產(chǎn)業(yè)的投資。 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
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
經(jīng)營期限:長期
主要股東或者發(fā)起人的姓名:邢雁、顏家圣、劉曉珊、陳崇林、駱宗明、張
軍、徐遵立、康進、吳擁軍等。
通信方式:0710-3503326
二、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
是否取得其他
長期 在公司任職或者在其他公司兼
姓名 性別 職務 國籍 國家或者地區(qū)
居住地 職情況
的居留權
邢雁 男 董事 中國 襄陽 否 任臺基股份董事長兼總裁
顏家圣 男 董事 中國 襄陽 否 任臺基股份董事兼副總經(jīng)理
劉曉珊 女 董事 中國 襄陽 否 任臺基股份董事兼財務總監(jiān)
陳崇林 男 董事 中國 武漢 否 華中科技大學武漢光電國家實
驗室
吳擁軍 男 董事 中國 襄陽 否 任臺基股份董事兼副總經(jīng)理
徐遵立 男 董事 中國 襄陽 否 任臺基股份監(jiān)事兼營銷總監(jiān)
康 進 男 董事 中國 襄陽 否 任臺基股份董事會秘書兼副總
經(jīng)理
張橋 男 經(jīng)理 中國 襄陽 否 任臺基股份副總工程師
三、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nèi)、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
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的情況
無。
第三節(jié) 權益變動目的及持股計劃
一、 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目的主要是用于回購新儀元層面部分已退休或不在上
市公司任職的小股東股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邢雁在新儀元層面的持股比例會上升,
其通過新儀元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基本保持不變。
二、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有意在未來12個月內(nèi)繼續(xù)減少或處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擁
有的權益
根據(jù) 2017 年 8 月 20 日新儀元與臺基股份(代臺基股份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簽
署的《股份轉讓協(xié)議》,新儀元將以協(xié)議轉讓的方式,向臺基股份第一期員工持股計
劃轉讓 7,104,000 股,轉讓價款為 120,412,800 元。根據(jù)協(xié)議約定,新儀元與臺基股份
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自臺基股份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議案、且實
施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信托計劃或資管計劃成立以后方生效。截至本報告報簽署日,
上述協(xié)議尚未生效,新儀元將在協(xié)議生效后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
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權益變動實施完畢后,若發(fā)生其他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jié) 權益變動方式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前的持股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臺基股份56,86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0.02%,為公司控股股東。
二、 本次權益變動情況
(一)轉讓協(xié)議的主要內(nèi)容
新儀元與何建東簽訂了《股份轉讓協(xié)議》,協(xié)議主要內(nèi)容如下:
1.協(xié)議標的
新儀元所持有的臺基股份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數(shù)為7,104,000股,占目前臺基
股份股比為5%。
2.協(xié)議當事人情況
(1)轉讓方(甲方)
襄陽新儀元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
(2)受讓方(乙方)
何建東。
3.協(xié)議主要條款
(1)轉讓價格
根據(jù)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協(xié)議》,新儀元向何建東轉讓臺基股份股票的價格為
16.95元/股,7,104,000股對應轉讓價格為120,412,800元人民幣。
(2)付款安排
① 協(xié)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股份轉讓價款的20%作為第
一筆股份轉讓價款,即人民幣24,082,560元,該筆款項由乙方打入以甲方名義開立的
雙方共管賬戶,股份過戶登記手續(xù)完成后甲方方可支取。共管賬戶的開立、監(jiān)管等
具體安排由雙方或雙方和監(jiān)管銀行共同簽署的共管賬戶合同進行約定。
②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第一筆股份轉讓價款后的五個工作日內(nèi),雙方應共
同將擬轉讓股份過戶登記所需資料遞交至證券交易所,申請證券交易所對股份轉讓
的合法合規(guī)性進行確認。
③在證券交易所對股份轉讓的合法合規(guī)性進行確認后的五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向
甲方支付本次股份轉讓價款的剩余80%作為第二筆股份轉讓價款,即人民幣
96,330,240元,該筆款項由乙方打入上述第①項約定的以甲方名義開立的雙方共管賬
戶,股份過戶登記手續(xù)完成后甲方方可支取。
④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第二筆股份轉讓價款后的五個工作日內(nèi),雙方應共
同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擬轉讓股份的臨時保管及解除手續(xù)、以及股份過戶
登記手續(xù)。甲乙雙方應確保所提供的文件資料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證券交易所、證券登
記結算機構的要求,如任何一方負責的文件資料存在缺陷或需要補充,則該方應在
兩個工作日內(nèi)向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補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資料。
(3)協(xié)議的簽訂時間及生效條件
協(xié)議簽訂時間為2017年8月20日,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
章、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4)協(xié)議其他條款
① 雙方同意,在過渡期,在不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的情況下,如上市公司以累積未
分配利潤派發(fā)股票紅利或者以資本公積金或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從而導致上市公
司股份總數(shù)增加的,則本協(xié)議項下擬轉讓股份的股份數(shù)量相應進行增加,經(jīng)過增加
后的擬轉讓股份仍應為上市公司增加后的已發(fā)行股份總數(shù)的5%,在該等情況下,協(xié)
議約定的股份轉讓價款總金額保持不變。
②雙方同意,在不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的情況下,如在過渡期內(nèi)上市公司向甲方分
配現(xiàn)金分紅,則雙方應根據(jù)下述計算公式相應調(diào)減協(xié)議股份轉讓價款總額。
經(jīng)調(diào)減后的股份轉讓價款總額=人民幣120,412,800元-過渡期內(nèi)上市公司已向甲
方分配的現(xiàn)金紅利總額。
(二)本次擬轉讓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本次股份轉讓是否附加
特殊條件、是否存在補充協(xié)議、協(xié)議雙方是否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是否就出讓人在該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擬轉讓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本次股份轉讓也不存在上述其他
安排。如后續(xù)新儀元與受讓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將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如本次股份轉讓須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應當說明批準部門的名稱、批準進
展情況。
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有關部門批準。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前后持股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前后持股情況如下:
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信息披露義務人
股數(shù)(股) 占總股本比例 股數(shù)(股) 占總股本比例
新儀元 56,860,000 40.02% 49,756,000 35.02%
本次協(xié)議轉讓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更。新儀元及其關聯(lián)
方不存在未清償其對上市公司的負債,未解除上市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
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 信息披露義務人為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或者其所控制或
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相關情況
新儀元的實際控制人為邢雁,系上市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
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通過新儀元間接持
股,具體情況如下:
占新儀元出 間接持股數(shù) 間接持
姓名 職務 占新儀元股比
資額(萬元) 量(萬股) 股比例
邢雁 董事長、總裁 895.8 37.33% 2,122.58 14.94%
顏家圣 董事、副總經(jīng)理 212.5 8.85% 503.21 3.54%
劉曉珊 董事、財務總監(jiān) 124.8 5.20% 295.67 2.08%
吳擁軍 董事、副總經(jīng)理 55.9 2.33% 132.48 0.93%
徐遵立 監(jiān)事會主席 73.2 3.05% 173.42 1.22%
林慶發(fā) 監(jiān)事 39.2 1.63% 92.68 0.65%
康進 董事會秘書、副總經(jīng)理 55.9 2.33% 132.48 0.93%
新儀元自上市公司成立以來,一直是公司的控股股東,至今未發(fā)生過變化。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邢雁先生及上述其他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最近
五年內(nèi)未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jīng)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證券市場
不良誠信記錄的情形。
四、 本次權益變動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權利限制的說明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臺基股份股份數(shù)量為56,860,000股,
全部為無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質押、凍結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轉讓不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
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
文件等規(guī)定的情況,亦不存在違反股東股份鎖定及減持相關承諾的情況。
第五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前 6 個月內(nèi)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次權益變動事實發(fā)生之日起前六個月內(nèi)不存在買賣公司股
票的情況。
第六節(jié) 其他重大事項
一、其他應披露的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
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jù)法律及相關規(guī)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
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jié)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
3、《股權轉讓協(xié)議》
二、備查文件置備地點
1、公司證券部
2、聯(lián)系電話:0710-3506236
3、聯(lián)系人:康進、錢璟
第八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公司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
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襄陽新儀元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邢 雁
日期: 2017年8月20日
附表一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qū)勝利街
上市公司名稱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162 號
股票簡稱 臺基股份 股票代碼
湖北省襄陽市高新區(qū)鄧城大
信息披露義務 襄陽新儀元半導體有限責任公 信息披露義務人
道 49 號國際創(chuàng)新產(chǎn)業(yè)基地 7
人名稱 司 注冊地
號樓 1008 室
增加 □
擁有權益的股
減少 ■ 有無一致行動人 有 □ 無 ■
份數(shù)量變化
不變,但持股人發(fā)生變化 □
信息披露義務
信息披露義務人
人是否為上市
是 ■ 否 □ 是否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實際控制人
東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協(xié)議轉讓 ■
權益變動方式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 間接方式轉讓 □
(可多選) 取得上市公司發(fā)行的新股 □ 執(zhí)行法院裁定 □
繼承 □ 贈與 □ 其他: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義務
人披露前擁有
權益的股份數(shù) 持股數(shù)量:56,86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股持股比例:40.02%
司已發(fā)行股份
比例
本次權益變動
后,信息披露義 變動后數(shù)量:49,756,000 股
務人擁有權益
的股份數(shù)量及 股變動后比例:35.02%
變動比例
信息披露義務
人是否擬于未
是 □ 否 ■
來 12 個月內(nèi)繼
續(xù)增持
信息披露義務
人在此前 6 個
月是否在二級 是 □ 否 ■
市場買賣該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nèi)容予以說明:
控股股東或實
際控制人減持
時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東權益的問
題
控股股東或實
際控制人減持
時是否存在未
清償其對公司 是 □ 否 ■
的負債,未解除
公司為其負債 (如是,請注明具體情況)
提供的擔保,或
者損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權益變動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準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適用 ■
準
備注:本次變動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減持股份。
信息披露義務人:襄陽新儀元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邢 雁
日期: 2017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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