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倫晶體:2016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黃馳)
廣東惠倫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廣東惠倫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作為廣東惠倫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
立董事,本人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
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關于加強社
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
制度》、《獨立董事年報工作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出席相關
會議,對公司董事會審議的相關事項發(fā)表獨立客觀的意見,充分發(fā)揮獨立董事的
獨立作用,切實維護了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現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2016 年度出席董事會和列席股東大會的情況
2016 年度,公司共計召開 6 次董事會和 2 次股東大會,本人均以現場或通
訊的方式出席了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無委托或缺席的情況。本著勤勉盡職和
求真務實的工作原則,本人仔細審閱了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議案,積極參與各項
議案的討論,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發(fā)表相關獨立意見,并以謹慎的態(tài)度行使表決權。
本人認為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和其他重大事
項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對 2016 年度履職期間公司董事會各項議
案均投了贊成票,無提出異議的事項,也無反對、棄權的情形。
二、對公司重大事項發(fā)表獨立意見情況
2016 年度,本人作為獨立董事,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各項重大事項積極研究分析,發(fā)揮本人專
業(yè)優(yōu)勢,嚴格審核、重點研究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的科學性、合理性及對公司的
影響,并發(fā)表了以下的獨立意見:
1、2016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上,本人對
公司“關于選舉肖健為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調整獨立董事津貼”、“關于選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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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為公司董事”的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2、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上,本人對
公司“關于 2015 年度利潤分配”、“關于 2015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
報告”、“關于 2015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關于 2015 年度公司控股股東
及其他關聯(lián)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公司對外擔?!?、“關于續(xù)聘廣東正中珠江會計
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16 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機構”、“關于 2016
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預計”、“關于 2015 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實際金額超出預計金額”
的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3、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上,本人
對“關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關于控股股東及
其他關聯(lián)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4、2016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上,本人
對“關于調增 2016 年度部分日常關聯(lián)交易預計金額”的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三、任職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履職情況
作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本人按照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要求,主
持了審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年度報告、中期
報告、季報等事項進行了審核。本人按照《獨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會審計委
員會的工作細則》等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在公司定期報告的編制和披露過程中,仔
細審閱相關資料,并在審計機構進場前后與注冊會計師加強溝通,督促其按計劃
進行審計工作。對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意見進行認真審閱,掌握 2016 年年報審
計工作安排及審計工作進展情況,維護審計的獨立性,切實履行了審計委員會主
任委員的責任和義務。
作為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報告期內本人認真履行職責,與其他委員
共同研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聘任程序,積極搜尋合格的董事和高
級管理人員人選,認真審查提名候選人的任職資格,有效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公
司未來補充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工作奠定基礎。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本人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對公司進行了現場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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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和財務狀況,重點對公司生產經營狀況、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內
部審計工作及董事會決議執(zhí)行情況等進行了檢查,積極與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
管理人員開展交流與溝通,及時獲悉公司各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作為審計委員
會主任委員,本人十分注重公司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及財務狀況,充分利用專
業(yè)優(yōu)勢,與公司經營管理層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多次交流,對內部審計機構的工
作給予了積極的指導和支持,并積極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有效地履行了獨
立董事職責。
五、在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為獨立董事,本人嚴格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積極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
財務狀況,深入了解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執(zhí)行情況,認真檢查董事會決議
執(zhí)行情況等,主動獲取做出決策所需的各項資料,按時出席董事會會議、列席股
東大會,并利用自身的專業(yè)知識和行業(yè)經驗獨立、客觀、公正地行使表決權,積
極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持續(xù)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嚴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嚴格執(zhí)
行信息披露的工作,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
3、在年度報告編制和披露過程中,與年度審計會計師見面,了解、掌握年
報審計工作安排,認真聽取公司管理層對全年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
的匯報,就審計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溝通,確保年報按時準確的披露。
六、其他事項
1、報告期內,本人未對本年度的董事會議案及非董事會議案的其他事項提
出異議;
2、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
3、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聘請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4、報告期內,本人無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
本人認為,2016 年度公司對于獨立董事的工作給予了積極的支持,在重大
決策方面充分尊重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判斷,沒有妨礙獨立董事獨立性的情況發(fā)
生。在此,對公司董事會、經營管理層和其他相關人員在我履行職責的過程中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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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的積極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謝!2017 年,本人將繼續(xù)勤勉盡職,嚴格按照法
律法規(guī)的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的履職能力,切實發(fā)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為公司持
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貢獻力量,切實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特此報告。
黃馳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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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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