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電器關于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
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相關議案,已經(jīng)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開的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
會議審議通過,詳見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上
海證券報》和《中國證券報》的相關公告。
根據(jù)回購決議,公司將以 10.29 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回購價格回購注銷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 188,600 股?;刭?br/>完畢后 10 日內,公司將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該部分股票的注
銷,注銷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由 2,151,428,516 元減少至 2,151,239,916 元。
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債權人均有權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8 年 5 月 3 日)起 45 天內向本公司申報債
權,并可根據(jù)合法債權文件及憑證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償還債務之義務或者要求本公司為該等
債權提供有效擔保。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憑證的
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
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
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
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債權申報登記地點:浙江省樂清市北白象正泰工業(yè)園區(qū)正泰路 1 號科技樓 9 樓證券
部
2、申報時間:2018 年 5 月 3 日至 2018 年 6 月 17 日
每日 8:30-11:30;14:00-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3、聯(lián)系人:潘浩
4、聯(lián)系方式:0577-62877777-709353/709359。
5、傳真號碼:0577-62763701。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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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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