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潤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三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三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三次(臨時)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
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對海潤
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三次(臨時)
會議相關事項發(fā)表意見如下:
一、對《關于免去部分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議案》發(fā)表獨立意見如下:
本次免去吳黎明先生、周佳雷先生、呂玉龍先生、邵愛軍先生、胡耀東先生、
葉建宏先生、WILSON RAYMOND PAUL 先生的副總裁職務的提議、審議和表
決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同意董事會免去
吳黎明先生、周佳雷先生、呂玉龍先生、邵愛軍先生、胡耀東先生、葉建宏先生、
WILSON RAYMOND PAUL 先生的副總裁職務。
二、對《關于調整公司除獨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基本薪酬的議案》的獨立
意見
本次董事會提出的關于調整除獨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基本薪酬方案是結合
公司當前資金緊張的實際情況。薪酬方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章
制度等規(guī)定,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fā)展。
本次董事會提出的關于調整除獨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基本薪酬議案經公司
董事會下屬專門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討論后提出,程序合法。
因此,我們同意關于調整除獨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基本薪酬的議案。
三、對《關于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本薪酬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本次董事會提出的關于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是結合公司當前資
金緊張的實際情況。薪酬方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章制度等規(guī)定,
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fā)展。
本次董事會提出的關于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本薪酬議案經公司薪酬與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三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
考核委員會討論后提出,程序合法。
因此,我們同意關于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本薪酬的議案。
四、對《關于修訂部分條款的議案》發(fā)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本次修訂《公司章程》符合現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有利于公司進一步發(fā)展。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規(guī)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本次對《公司章程》的修訂,同意將
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鄭垚、金曹鑫、徐小平
2018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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