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甘化:獨立董事2017年度述職報告(唐國慶)
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職報告
(唐國慶)
各位股東:
作為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獨立董事,2017 年度本人嚴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準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
規(guī)和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
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和要求,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獨董職責,努力維
護公司和廣大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積極促進公司規(guī)范運作,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F(xiàn)將 2017 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的工作情況報
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董事會會議及股東大會情況
2017 年度,公司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經(jīng)營決策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程序。報告期內,本人通過現(xiàn)場
考察、電話或郵件等方式積極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經(jīng)營、募集資金投資
項目進展等情況,與公司內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及相
關工作人員保持密切聯(lián)系,時刻關注外部環(huán)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
響,及時獲悉公司各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本人在召開董事會前,主
動了解獲取作出決策所需要的情況和資料,并與相關人員溝通,與會
時認真聽取并審議了每一個議題, 積極參與討論并提出合理的建議,
為公司董事會做出科學決策起到了應有作用。本人作為獨立董事對董
事會各項議案及相關事項沒有提出異議的情形。
2017 年公司共計召開 6 次股東大會,12 次董事會會議,本人出
席會議情況如下:
(一)董事會會議
應參加會 現(xiàn)場出席 以通訊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會議類型
議次數(shù) (次) 參加(次) (次) (次)
董事會 12 0 12 0 0
(二)股東大會
2017 年,本人出席了 2017 年 2 月 8 日召開的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臨時股東大會、2017 年 3 月 23 日召開的公司 2016 年度股東大會、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開的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和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開的公司 2017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作為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履職情況
公司設立了董事會戰(zhàn)略委員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提名
委員會、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共四個專門委員會。本人作為董事
會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戰(zhàn)略委員會的成員及董事會審計委員
會的成員,嚴格按照各委員會實施細則的要求,本著勤勉盡責的原則,
履行了以下工作職責:
(一)作為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召開公司第八屆董
事會提名委員會相關會議,關注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
在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時,認真審查候選人履歷,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切實履行了提名委員會的職責。
(二)作為董事會戰(zhàn)略委員會成員,關注公司的戰(zhàn)略發(fā)展,積極
參加戰(zhàn)略委員會相關會議,對公司經(jīng)營計劃、重大資產(chǎn)重組以及出售
資產(chǎn)等重大事項進行評估、審議,為董事會正確決策提供重要依據(jù),
促進公司經(jīng)營戰(zhàn)略穩(wěn)步實施。
(三)作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制度認真履行
職責,督促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嚴格按照審計計劃進行內部審計;持續(xù)
督導、跟進公司內部控制優(yōu)化工作并有效監(jiān)督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
工作及外部審計機構的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在公司年度報告審計中履
職盡責,合理制定年報審計工作計劃并認真聽取管理層對公司全年生
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的匯報,及時就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
計工作與公司財務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溝通,督促會計師事務所
在約定時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確保了公司年報審計工作的如期完成及
出具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
三、2017 年內對公司相關事項發(fā)表獨立意見情況
2017 年度,本人恪盡職守、勤勉盡責,詳細了解公司運作情況,
就公司重組、關聯(lián)交易、利潤分配、聘請年度報告審計機構、內部控
制等重大事項發(fā)表了客觀、獨立的意見,對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客
觀性及公司的良性發(fā)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具體情況如下:
(一)2017 年 1 月 10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
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對下列事項基于獨立
判斷立場均發(fā)表了意見。
1、關于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chǎn)并募集配套資金暨
關聯(lián)交易之事前認可意見;
2、關于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chǎn)并募集配套資金暨
關聯(lián)交易的獨立意見;
3、關于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
法與評估目的的相關性以及評估定價的公允性之獨立意見;
4、關于簽署附條件生效的《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chǎn)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之獨立意
見;
5、關于《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guī)劃(2017-2019 年)》的獨
立意見;
6、關于修訂《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獨立意見。
(二)2017 年 3 月 1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
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對下列事項基于獨立
判斷立場均發(fā)表了意見。
1、對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意見;
2、對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占用公司資金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
情況的意見;
3、對公司 2016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意見;
4、關于公司高管薪酬的獨立意見;
5、對續(xù)聘財務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意見;
6、關于計提資產(chǎn)減值準備的意見。
(三)2017 年 5 月 25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對下列事項基于獨
立判斷立場均發(fā)表了意見。
1、關于公司終止重大資產(chǎn)重組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2、關于公司終止重大資產(chǎn)重組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2017 年 6 月 21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
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對下列事項基于獨
立判斷立場均發(fā)表了意見。
1、關于公司終止重大資產(chǎn)重組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2、關于公司終止重大資產(chǎn)重組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五)2017 年 6 月 26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對下列事項基于獨
立判斷立場均發(fā)表了意見。
1、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事項;
2、關于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購買保本收益型理財產(chǎn)品的事項。
(六)2017 年 8 月 17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對下列事項基于獨
立判斷立場均發(fā)表了意見。
1、對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的意見;
2、對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意見;
3、對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七)2017 年 9 月 12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
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基于獨立判斷立場,
發(fā)表了關于公開掛牌轉讓全資子公司廣東德力光電有限公司 100%股
權及債權的獨立意見。
(八)2017 年 10 月 24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
議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基于獨立判斷立
場,發(fā)表了關于繼續(xù)公開掛牌轉讓全資子公司廣東德力光電有限公司
100%股權及債權的獨立意見。
(九)2017 年 11 月 21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
議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基于獨立判斷立
場,發(fā)表了關于繼續(xù)公開掛牌轉讓全資子公司廣東德力光電有限公司
100%股權及債權的獨立意見。
(十)2017 年 12 月 20 日,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
審議的有關事項,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對下列事項基于獨
立判斷立場均發(fā)表了意見。
1、關于提名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意見;
2、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德力光電 100%股權及債權暨關聯(lián)交易事
項的獨立意見;
3、關于調整以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及購買保本類銀行理財產(chǎn)
品授權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續(xù)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積極監(jiān)督公司嚴格按照《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規(guī)章制
度的規(guī)定,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時、準確披露定期報
告及其他對公司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確保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重大遺漏,切實提高公司規(guī)范運作水平和透明度。同時,督促公
司重視投資者關系,耐心接聽投資者電話咨詢,保證公司與投資者交
流渠道暢通,保證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活動平等、公開,切實維護廣
大投資者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
(二)密切關注公司經(jīng)營情況,保持與公司經(jīng)營管理層的及時溝
通,積極運用自身的專業(yè)知識,為公司的發(fā)展和規(guī)范化運作提供建設
性意見。主動獲取做出決策所需的情況和資料,獨立、審慎地行使表
決權,促進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努力推動公司完善法人治
理結構,繼續(xù)加強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并確保體系能得到有效的執(zhí)
行。
(三)為更好地履行職責,充分發(fā)揮獨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認真
學習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相關文件,
進一步加深了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
益的理解和認識,切實加強了對公司和投資者的保護能力。
以上為本人作為獨立董事在 2017 年的履職情況匯報。在此,我
們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公司高管及相關人員給予的支持和配合,表
示衷心感謝。
獨立董事:唐國慶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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