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杰科技: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已發(fā)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已發(fā)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shù)量為 5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 10.7939%;
其中,實際可上市流通的數(shù)量為 5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 10.793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 2017 年 2 月 13 日。
一、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已發(fā)行股份概況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4]24 號)核準,揚州揚杰
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揚杰科技”)首次向社會公開發(fā)
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060 萬股(其中,發(fā)行新股 1,340 萬股,股東公開發(fā)
售股份 720 萬股),發(fā)行價格為 19.5 元/股。公司股票已自 2014 年 1 月 23 日起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交易。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公司總股本為 69,000,000
股,發(fā)行上市后,公司總股本為 82,400,000 股。
經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召開的 2013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 2013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截至 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總股本 8,240 萬股為基數(shù),
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2.1 元人民幣(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轉增
股本方式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0 股。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實施完畢,公司總股本由 82,400,000 股增加至 164,800,000 股。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無異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召開 2015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股權激勵相關議案。根據(jù)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臨時
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確定 2015 年 2 月 16 日為首次授予日,最終向 143 名激
勵對象授予 273 萬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總數(shù)由 164,800,000
股增加至 167,530,000 股。
經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召開的 2015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
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總股本 16,753
萬股為基數(shù),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式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5 股;本次分配
不送紅股、不進行現(xiàn)金分紅。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實施完畢,
公司股本總數(shù)由 167,530,000 股增加至 418,825,000 股。
根據(jù)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確定 2015 年 9 月 22
日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最終向 3 名激勵對象授
予 50 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總數(shù)由 418,825,000 股增加至
419,325,000 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開 2016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揚
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股
權激勵相關議案。根據(jù)公司 2016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確定 2016
年 3 月 29 日為授予日,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總
數(shù)由 419,325,000 股增加至 422,062,200 股。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6]994 號)核準,公司向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
限公司、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家莊鑫匯金投資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達皖
江產業(yè)發(fā)展創(chuàng)業(yè)投資基金(有限合伙)、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發(fā)行對象
非公開發(fā)行股票 50,428,643 股。本次非公開發(fā)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為 2016 年 8
月 30 日。本次發(fā)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 422,062,200 股變更為 472,490,843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總股本為 472,490,843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份數(shù)量為 343,443,343 股,占公司總股本 72.6878%。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1、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做出的承諾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書》與《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
承諾一致,具體內容如下:
(1)股份限售承諾
江蘇揚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杰投資”)、揚州杰杰投資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杰杰投資”)承諾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xù)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fā)行價,
或者上市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fā)行價,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 個月。
3)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內,公司股票連續(xù) 20 個交易日除權后的加權平均價格
(按當日交易數(shù)量加權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
除權后每股凈資產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 6 個月。
王艷女士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揚杰投資、杰杰投資鎖定期滿后,如仍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或高
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數(shù)的
25%;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
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不得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個月后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所持股份
公司股份。
(2)股份減持承諾
揚杰投資、杰杰投資承諾如下:
1)如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諾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減持價格將不低于公司
股票發(fā)行價,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各減持公司股份將不超過公司發(fā)行后總股本的
5%且不超過 400 萬股(注 1),減持揚杰科技股份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揚
杰科技發(fā)出相關公告。
注 1:揚杰投資、杰杰投資承諾,減持價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發(fā)行價(即 19.5 元),各減持公司股份不
超過公司發(fā)行后總股本的 5%且不超過 400 萬股(公司發(fā)行后總股本 82,400,000 股*5%>400 萬股,按照孰
低原則,即各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400 萬股),系以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情況為依據(jù)。鑒于公司上市以來已
實施 4 次利潤分配方案,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承諾的減持價格現(xiàn)調整為不低于 3.73 元,各減持公司股份數(shù)
量現(xiàn)調整為不超過 2,000 萬股,具體情況如下:
①公司 2013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截至 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總股本 8,240 萬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
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2.1 元人民幣(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式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0 股。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實施完畢,公司總股本由 82,400,000 股增加至 164,800,000
股。據(jù)此,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承諾的減持價格調整為不低于 9.65 元,各減持公司股份數(shù)量調整為不超過
800 萬股,具體計算為:
調整后的最低減持價格=(調整前的最低減持價格-每股派息額)(1+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
=(19.5-0.21)/(1+100%)=9.65 元(保留兩位小數(shù),下同);
調整后的最高減持數(shù)量=調整前的最高減持數(shù)量×(1+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400 萬股×
(1+100%)=800 萬股(<公司股本 164,800,000 股*5%)。
②公司 2014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總股本 16,753 萬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
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1.68 元人民幣(含稅)。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實施完畢。據(jù)此,
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承諾的減持價格調整為不低于 9.48 元,各減持公司股份數(shù)量仍為不超過 800 萬股,具
體計算為:
調整后的最低減持價格=調整前的最低減持價格-每股派息額=9.65 元-0.168 元=9.48 元。
③2015 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總股本 16,753 萬股為基數(shù),以資本
公積轉增股本方式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5 股;本次分配不送紅股、不進行現(xiàn)金分紅。本次利潤分配方
案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實施完畢,公司股本總數(shù)由 167,530,000 股增加至 418,825,000 股。據(jù)此,揚杰投資
和杰杰投資承諾的減持價格調整為不低于 3.79 元,各減持公司股份數(shù)量調整為不超過 2000 萬股,具體計
算為:
調整后的最低減持價格 =調整前的最低減持價格 /(1+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 =9.48/
(1+150%)=3.79 元;
調整后的最高減持數(shù)量=調整前的最高減持數(shù)量×(1+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800 萬股×
(1+150%)=2000 萬股(<公司股本 418,825,000 股*5%)。
④公司 2015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截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總股本 41,932.5 萬股為基數(shù),向全
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0.6 元人民幣(含稅)。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實施完畢。據(jù)
此,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承諾的減持價格調整為不低于 3.73 元,各減持公司股份數(shù)量仍為不超過 2000 萬
股,具體計算為:
調整后的最低減持價格=調整前的最低減持價格-每股派息額=3.79 元-0.06 元=3.73 元。
2)上述兩年期限屆滿后,揚杰投資、杰杰投資在減持揚杰科技股份時,將
以市價且不低于揚杰科技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除權后每股凈資產的價格進行
減持。減持揚杰科技股份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揚杰科技發(fā)出相關公告。
3)如通過非二級市場集中競價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出售公司股份,
其不將所持公司股份(包括通過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轉讓給與公司從事相同或
類似業(yè)務或其他與公司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第三方。如擬進行該等轉讓,將事先向
公司董事會報告,在董事會決議批準該等轉讓后,再行轉讓。
4)在承諾鎖定期屆滿后,在公司上市后五年內,其減持公司股票后不導致
公司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更。
5)將主要采取二級市場集中競價出售股份的方式減持所持的公司股份,在
滿足以下條件的前提下,可以進行減持:①其承諾的鎖定期屆滿;②如其發(fā)生需
向投資者進行賠償?shù)那樾危呀浫~承擔賠償責任;③擬將持有的公司股票轉給
與公司從事相同或類似業(yè)務或其他與公司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第三方的,其已取得
公司董事會決議批準,減持公司股份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公司發(fā)出相關公
告。
(3)IPO 穩(wěn)定股價承諾
揚杰投資、杰杰投資承諾: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內,公司股票連續(xù) 20 個交易
日除權后的加權平均價格(按當日交易數(shù)量加權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
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除權后每股凈資產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
延長 6 個月,并按照《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內股價穩(wěn)定的
預案》增持公司股份。其將根據(jù)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內股價穩(wěn)定的預案》中的相關規(guī)定,在公司就回購股份事宜召
開的股東大會上,對回購股份的相關決議投贊成票。
2、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均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上市資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為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提供違規(guī)擔保的情況。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 年 2 月 13 日;
2、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股份數(shù)量為 5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
10.7939%;其中,實際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數(shù)量為 5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
的 10.7939%。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人數(shù)為 3 名;其中,法人股東 2 名,自然
人股東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
本次實際可上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號 股東全稱 市流通數(shù)量 備注
總數(shù)(股) 數(shù)量(股)
(股)
江蘇揚杰投資有
1 196,500,000 20,000,000 20,000,000
限公司
注2
揚州杰杰投資有
2 77,500,000 20,000,000 20,000,000
限公司
3 王艷 11,000,000 11,000,000 11,000,000
合 計 285,000,000 51,000,000 51,000,000
注 2:根據(jù)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股
份限售承諾(見本公告“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持有的首次公
開發(fā)行前已發(fā)行股份(股份數(shù)量分別為 196,500,000 股和 77,500,000 股)的限售期已屆滿。因揚杰投資和杰
杰投資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額外做出股份減持承諾(見本公告“二、
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故本次揚杰投資和杰杰投資實際申請解除限售的股份數(shù)量分別
為 20,000,000 股。
5、公司董事會將監(jiān)督相關股東在出售股份時嚴格遵守承諾,并在定期報告
中持續(xù)披露股東履行股份限售承諾情況。
四、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證券發(fā)行上市保薦業(yè)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
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
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與本次限售股份的相關信息披露真
實、準確、完整、及時,本次持有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違反其在公司首次
公開發(fā)行并上市時所做出的承諾的行為。
綜上所述,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無異
議。
五、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