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存放和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廈門光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 2017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或“本保薦機構”)作
為廈門光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jù)《公司法》、《證券法》、《證券發(fā)行上市保薦業(yè)務管理
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
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等相關規(guī)定,對光
莆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意見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發(fā)行字[2017]348 號文核準,并經深圳證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fā)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895 萬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發(fā)
行價人民幣 7.39 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資金 213,940,500.00
元,扣除發(fā)行費用 36,869,400.00 元,募集資金凈額 177,071,1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發(fā)行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業(yè)經大華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華驗字[2017]000209 號”驗資報告驗證確
認。
(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 16,3101,470.86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資金先期投入募集資金項目人民幣
86,237,600.00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資金 79,744,339.7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資金余額為人民幣 14,509,235.41 元,光莆股份對募集資金進行專戶存儲。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為了規(guī)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依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
況,制定了《廈門光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
辦法”),該《管理辦法》經本公司 2017 年第二屆第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根據(jù)《管理辦法》的要求,并結合公司經營需要,本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廈門高科技支行、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文濱支行、招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廈門鷺江支行分別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
儲,并連同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分別與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高科技支行、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文濱支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鷺江支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對募集
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手續(xù),以保證??顚S?;授權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到
開設募集資金專戶的銀行查詢募集資金專戶資料,并要求保薦代表人每季度對募
集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至少進行現(xiàn)場調查一次。
根據(jù)本公司與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資金專戶開戶銀行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公司一次或十二個月內累計從專
戶支取的金額超過 1,000 萬元以上的或募集資金凈額的 10%,公司及商業(yè)銀行應
當及時通知保薦代表人,商業(yè)銀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保薦代表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存儲
銀行名稱 賬號 初時存放金額 截止日余額
方式
興業(yè)銀行廈門文濱支行 129910100100881188 30,000,000.00 --- 活期
招商銀行廈門鷺江支行 592903794810102 32,706,400.00 11,866,033.81 活期
建設銀行廈門高科技支行 35150198210100001245 114,364,700.00 2,643,201.60 活期
合 計 --- 177,071,100.00 14,509,235.41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為 14,509,235.41 元,其中包括
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銀行手續(xù)費等的凈額 539,606.27 元。
三、2017 年度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詳見附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表》。
附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廈門光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期間:2017 年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凈額 17,707.11
報告期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7,974.43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無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無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16,310.15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無
項目可行
是否已變 募集資金 本報告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本報告 是否達
調整后投 項目達到預定可 性是否發(fā)
承諾投資項目 更項目(含 承諾投資 期投入 累計投入 資 進 度 (3) 期實現(xiàn) 到預計
資總額(1) 使用狀態(tài)日期 生重大變
部分變更) 總額 金額 金額(2) =(2)/(1) 的效益 效益
化
LED 照明擴產項目 否 11,436.47 11,436.47 4,551.91 11,206.18 97.99% 2018 年 6 月 不適用 不適用 否
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 否 3,270.64 3,270.64 422.52 2,103.97 64.33% 2018 年 12 月 不適用 不適用 否
補充流動資金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 不適用 不適用 否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17,707.11 17,707.11 7,974.43 16,310.15 92.11%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計
收益的情況和原因(分
具體項目)
項目可行性發(fā)生重大變
不適用
化的情況說明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
不適用
及使用進展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
不適用
地點變更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
不適用
方式調整情況
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
同意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的自籌資金 86,237,600.00 元,業(yè)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
投入及置換情況
華核字[2017]002556 號”募集資金置換報告驗證確認。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
不適用
充流動資金情況
項目實施出現(xiàn)募集資金
不適用
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余額為 14,509,235.41 元,其中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銀行手續(xù)費
途及去向 等的凈額 539,606.27 元,都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中。
2017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不
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下,使用額度不超過 3,600 萬元人民幣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用于購買流
動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的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以增加投資收益。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使用募集資金
3,000.00 萬元購買“乾元保本型理財產品 2017 年第 57 期”銀行理財產品,并已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到期收回,2017 年 6 月 23
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
日、2017 年 8 月 2 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別使用募集資金 1,200.00 萬元、1,200.00 萬元、1,000.00
金管理情況
萬元、1,000.00 萬元購買“結構性存款”銀行理財產品,并分別于 1 個月后收回。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補充確認使用公司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議
案》,公司董事會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超過 3,600.00 萬元部分進行補充確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情況。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適用
存在的問題或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變更募投項目或募投項目發(fā)生對外轉讓或置換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報告期內,公司已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信
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違規(guī)的情形。
六、會計師對募集資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鑒證意見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
用情況出具了《廈門光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大
華核字[2018]002227 號),發(fā)表了如下核查意見:“我們認為,光莆股份募集資金
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證監(jiān)會公告[2012]44 號)、深
圳證券交易所發(fā)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及相關格
式指引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莆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
用情況?!?br/>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報告期內,保薦代表人通過資料查閱、現(xiàn)場檢查、與管理層溝通、列席會議
等多種方式,對光莆股份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
進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內容包括:對公司管理層及相關人員進行訪談,詢問募集
資金使用、項目建設情況以及投產項目效益情況;查詢募集資金專戶對賬單、募
集資金項目的明細賬、款項支付的原始憑證以及投產項目的銷售合同,并觀察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情況;審閱內部審計報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專
項報告、會計師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的鑒證報告以及公司的相
關管理制度等。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光莆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證監(jiān)會
公告[2012]44 號)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深圳證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
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的要求,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
戶存放和專項使用,使用募集資金均履行了相關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
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違規(guī)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廈門光莆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資金 2017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邱榮輝 劉能清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