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偉股份:關于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凍結的公告
深圳珈偉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珈偉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珈偉股份”)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了《關于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26),公司股東振發(f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發(fā)能
源”)持有的公司股份 225,465,413 股,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被江蘇省無錫市中
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凍結期限為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凍結
原因系對其下屬電站項目設備采購貨款約 15,000 萬元的債務擔保糾紛所致。
近日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統(tǒng)查詢獲悉,振
發(fā)能源持有的被司法凍結的公司股份 225,465,413 股已全部解除司法凍結。公司
經(jīng)向振發(fā)能源溝通確認,經(jīng)其與債權方積極溝通協(xié)調(diào),目前已妥善解決了本次債
務擔保糾紛,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對上述凍結股份
全部解除司法凍結。
截至本公告日,振發(fā)能源共持有公司股份 225,465,413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26.39%,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凍結。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珈偉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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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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