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信達: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
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概述
為適應 LED 封裝市場發(fā)展的趨勢,提升募集資金投入設備的使用效率,從而
加快公司 LED 封裝產能釋放,增強公司 LED 封裝業(yè)務的綜合競爭力,公司擬變更
部分募集資金項目用途,具體情況如下:
2016 年 1 月 12 日,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廈門信達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6]62 號)核準,公司以非公
開發(fā)行股票的方式發(fā)行 A 股股票 95,729,013 股,每股發(fā)行價格 13.58 元,募集
資金總額 130,000.00 萬元,扣除發(fā)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 127,814.70 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中,并經北京興華會
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了[2016]京會興驗字第 62000007
號《驗資報告》。
本次變更前,募集資金項目“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投資總額
70,000.00 萬元,項目計劃的募集資金投資額為 64,000.00 萬元,扣除發(fā)行費用
后募集資金投資額 61,814.70 萬元,項目實施主體為福建省信達光電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福建光電”,系公司全資子公司廈門市信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
全資子公司),實施地點位于福建安溪。
為適應 LED 封裝市場發(fā)展的趨勢,進一步布局并擴大高端產品市場,提升募
集資金投入設備的使用效率,從而加快公司 LED 封裝產能釋放,增強公司 LED
封裝業(yè)務的綜合競爭力,公司擬對“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部分已投產設
備的用途進行變更。具體情況如下:
福建光電擬將前述“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中由募集資金購買的部分
生產設備以租賃的方式,租借給其母公司廈門市信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廈門光電”)使用。
該部分設備原值共計 6,666.38 萬元,明細如下:
設備租賃清單
單位:萬元
序號 設備名稱 單位 數量 原值
1 焊線機 臺 212 5,652.21
2 全自動計量式點膠機 臺 2 16.41
3 快速分光機 臺 8 63.59
4 裝帶機 臺 16 127.18
5 四門光電烤箱 臺 9 6.77
6 常規(guī)防潮柜 臺 7 3.47
7 1010MGP 模具 臺 2 68.38
8 等離子清洗機 臺 1 23.76
9 1010 測試編帶機 臺 10 136.75
10 單頭劃片機 臺 4 117.95
11 LED 測試分光機 臺 11 423.08
12 自動模造機 臺 1 26.83
合計 283 6,666.38
本次租賃期擬定為兩年,福建光電擬每月向廈門光電收取租金 55.56 萬元,
租金折合年化收益率約 10%。本次租賃設備的折舊費為 43.98 萬元/月,由福建
光電承擔,設備租用后產生的維護保養(yǎng)等相關費用由廈門光電承擔。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用途變更涉及金額總計 6,666.38 萬元,占本次非公
開發(fā)行股票募集總金額的 5.13%。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對“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已投入募集
資金 26,945.52 萬元(未經審計)。
本次擬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之事宜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
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次擬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已經
公司第十屆董事會二〇一八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尚需經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項目計劃和實際投資情況
“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計劃總投資額為 70,000.00 萬元,計劃使用
募集資金 61,814.70 萬元。項目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廈門光電的全資子公
司福建光電,項目建設期原計劃為 10 個月,項目原計劃年平均利潤額 8,842.39
萬元。
資金投入明細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 原計劃金額
項目新增總投資 70,000.00
1 廠房建設及裝修 3,000.00
2 設備購置及安裝 59,250.00
3 鋪底流動資金 7,750.00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對“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投入募集資
金 26,945.52 萬元(未經審計):用于廠房建設及裝修 1,118.37 萬元、設備購
置及安裝 23,288.62 萬元、鋪底流動資金 2,538.53 萬元。除擬租賃設備外,上
述擴產項目已形成的資產后續(xù)將繼續(xù)投入“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生產使
用。
(二)部分變更原募投項目的原因
1、廈門光電高端產品市場客戶訂單充足,亟需補充設備以擴大產能
隨著 LED 顯示屏制造技術的持續(xù)升級,近年來封裝市場室內小間距(≤P2.5)
產品開始進入高速發(fā)展階段。小間距 LED 顯示屏是指 LED 點間距在 P2.5 以下的
室內 LED 顯示屏,主要包括 P2.5、P2.0、P1.8、P1.5 等 LED 顯示屏產品。根據
其應用場景大致可分為廣播應用(演播廳)、安防監(jiān)控(安防及監(jiān)控中心)、商
業(yè)顯示(包括商用展示、展會、公司及酒店會議室、電影院等)、公共及零售應
用(主要指戶外展示、機場、地鐵、零售應用)四大類。
小間距產品的運用使得傳統(tǒng) LED 顯示屏的分辨率大幅提升,市場競爭力持續(xù)
增強。基于上述行業(yè)發(fā)展趨勢,廈門光電確定了布局小間距封裝產品之高端應用
市場的戰(zhàn)略,將目標定位于國內外高端客戶。經過近十年的技術沉淀與積累,廈
門光電已具備規(guī)模生產的技術及管理資源,在持續(xù)對產品及市場進行優(yōu)化調整
后,近期優(yōu)質客戶審廠陸續(xù)通過,廈門光電的高端產品訂單量逐步增加。面對發(fā)
展機遇,廈門光電亟需增加設備投入生產,擴大產能以滿足高端客戶的訂單需求。
2、有效解決福建光電暫時性設備閑置問題,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
為適應 LED 封裝市場的快速發(fā)展,推進“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建設,
公司通過前期募集資金的投入加快福建光電的業(yè)務發(fā)展。由于“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的實施地點安溪縣湖頭鎮(zhèn)光電產業(yè)園系新興產業(yè)園,尚未形成完
善的產業(yè)鏈集群。在前期相關設備到位的情況下,產業(yè)園的供應鏈體系及人才儲
備等各項配套服務尚不能很好地滿足募投項目全部產能的實施。特別是用工短缺
瓶頸造成“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部分設備暫時性閑置。為提高募集資金
使用效率,需要尋找合適的方式解決部分設備閑置問題。
綜上,本次福建光電擬將“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中由募集資金購買
的部分生產設備租借給廈門光電使用,系用于公司主營業(yè)務,一方面可減少福建
光電部分設備閑置帶來的損失,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補充廈門
光電的設備缺口,助力其擴大高端應用產品的產能,提升公司整體效益。
三、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情況說明
(一)用途變更基本情況
廈門光電租用的設備主要用于生產封裝高端 RGB 戶內貼片小間距產品,設備
原值共計 6,666.38 萬元,包括焊線機、裝帶機、編光機等設備 283 臺。廈門光
電本次租用的主要設備將與其原有生產通用設備組合,以焊線機為主,用于現有
1010、1515、3535 等 3 條產品線的填平補齊,預計可增加產能約 600KK/月。本
次租用設備的使用地點為:廈門光電廠房。
租出設備后,福建光電每月取得租金收益 55.56 萬元,合計每年 666.72 萬
元。
(二)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可行性分析
1、隨著 LED 產品應用的持續(xù)創(chuàng)新及技術提高,未來幾年市場對封裝產品的
需求仍呈上升趨勢。公司封裝產品已具備較強的競爭力,近年來更是不斷加大市
場開拓力度。廈門光電目前已與多家國際大客戶談成合作意向,訂單量將逐步提
高。
與高端國際客戶的深入合作,有助于廈門光電專業(yè)水平的提升,加速自身發(fā)
展,但當前也面臨著產能不足,亟需補充設備擴大產能的問題。與此同時,福建
光電因用工短缺,部分設備無法投入生產,募投效益難以體現。
故此次福建光電擬將部分募投設備租賃予廈門光電使用,租賃到期后根據需
要進行續(xù)租或歸還,旨在通過內部資源的有效整合,一方面為福建光電帶來租金
收益,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一方面助力廈門光電抓住機遇擴大產能,同時減
少額外購置設備造成的資源浪費。
2、在充分考慮光電行業(yè)產品發(fā)展方向、原材料供應鏈的統(tǒng)一配置、不同廠
區(qū)生產情況及人員用工等因素基礎上,公司規(guī)劃未來福建光電所在安溪項目將側
重于生產中端產品,廈門光電則側重于生產高端產品,滿足國內外客戶對 LED
封裝產品的不同品質要求,從而在兩地形成差異化、多層次的產品體系。
目前,福建光電已在著力解決用工短缺問題,并將持續(xù)加強配套建設,提升
原有募投設備的使用效率。未來其將根據自身的市場規(guī)劃在安溪生產基地繼續(xù)有
效使用“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的剩余募集資金,加快產能釋放,實現自
身的快速發(fā)展。故本次“信達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部分募集資金購入設備的
用途變更不會影響福建光電未來的發(fā)展戰(zhàn)略及原有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
3、由于廈門光電和福建光電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設備用途
變更,系公司全資子公司之間進行的資源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體效益,不
會損害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
(三)風險及對策分析
此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主要風險及對策分析如下:
(1)市場風險
目前 LED 市場處于快速成長期,下游市場需求強勁,中上游的 LED 芯片、封
裝產品一直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tài)。但伴隨行業(yè)發(fā)展的是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規(guī)
模化生產的加速亦導致產品價格下降速度較快。因此本次廈門光電租賃設備涉及
生產的 LED 產品仍將面臨著市場競爭風險和價格風險。
公司將加強對行業(yè)周期規(guī)律的研判,通過加強生產線管理、提高產品良品率、
降低能耗及原材料采購費用等方式,持續(xù)提升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在市場
競爭方面,公司將不斷創(chuàng)新,進一步豐富銷售渠道,提升品牌形象,強化企業(yè)的
市場競爭力。
(2)租金收益風險
福建光電未來若能有效解決用工短缺問題,實現產能提升,可能存在租金收
益低于自行生產收益的風險。廈門光電布局高端應用市場的戰(zhàn)略若效益未達預
期,可能存在無法負擔相應租金的風險。
目前廈門光電有充足訂單,亟需補充相應設備,因此租入設備后有望在短期
內即產生效益。此外,廈門光電與福建光電均系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光電所租
賃設備及租金無法收回的可能性較小。未來,福建光電自行生產效益若高于租金
收益,廈門光電可提前歸還設備或者相應提高租金,保障福建光電募集資金的合
理收益。
(3)設備管理風險
設備租賃期間,可能存在因操作不當、保養(yǎng)不周造成的機器損壞或因自然災
害等原因造成的機器損毀。
廈門光電重視設備管理工作,明確設備的出入庫檢驗登記,加強一線員工的
操作技能培訓,確保合理使用生產設備,并進行及時到位的檢驗保養(yǎng),防范安全
風險,實現安全生產。
(四)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經濟效益分析
出租的部分設備,福建信達光電每月取得租金收益 55.56 萬元?!靶胚_光電
LED 封裝擴產項目”變更后總體財務能力分析如下:
序號 項目 指標 單位
一 項目總投資 70,000.00 萬元
二 生產年平均銷售收入 107,321.23 萬元
三 生產年平均凈利潤 6,863.14 萬元
四 內部收益率 14.32 %
五 投資回收期 7.49 年
本次變更后,募投項目預測的經營成本與銷售收入對項目收益的影響可控,
項目具抗風險能力,在經濟上具備可行性。
四、獨立董事對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意見
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是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具體情況及公
司光電板塊發(fā)展規(guī)劃,經充分考慮后作出的,有利于提高部分募投設備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及發(fā)展戰(zhàn)略。本次部分募投設備用途變更,系公司全資子
公司之間進行的資源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體效益,不會損害公司中小股東
的利益,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事項時,審議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合法利益的情況。獨立董事同意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
金用途事項。
五、監(jiān)事會對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意見
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是在充分考慮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具體情
況及公司光電板塊發(fā)展規(guī)劃的基礎上做出的,系公司全資子公司之間進行的資源
整合,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和發(fā)展戰(zhàn)略,有利于提高部分暫時閑置募投設備的使用
效率,提升公司的整體效益。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事項時,審議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合法利益的情況。同意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事
項。
六、保薦機構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保薦機構,經核查后認為: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
批準,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均發(fā)表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14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
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及《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
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等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但尚需獲得股東大會批準。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系公司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客觀需要
做出,本次變更部分募投設備用途與發(fā)行人主營業(yè)務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發(fā)展戰(zhàn)
略,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保薦機構對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二〇一八年度第二次會議決議;
2、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意見書;
3、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意見書;
4、保薦機構意見。
特此公告。
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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