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關于變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近日收到董事童利斌先生提交的書面
辭職報告。因個人原因,童利斌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辭職后童利斌先生不再擔任
公司任何職務。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其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此次董事辭職
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人數(shù)低于法定最低人數(shù),不會影響董事會的正常運作和公司的日常生
產(chǎn)經(jīng)營。
公司董事會對童利斌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fā)展做出的貢獻表示感謝。
根據(jù)公司控股股東清華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經(jīng)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同意,并經(jīng)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提名李艷和先生(簡歷后附)為公司董
事候選人,其任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4 月 21 日
附 :董事候選人簡歷如下:
李艷和先生,1956 年 10 月生人,黨員,碩士,畢業(yè)于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清華大
學教授、博士生導師?,F(xiàn)任清華大學教授,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工聯(lián)會主席,紫光集團黨總
支書記、副董事長。曾任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黨委副書記,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常務副系
主任,清華大學信息科學技術學院副院長,清華大學微電子學研究所所長,清華控股有限
公司副總裁、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李艷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過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
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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