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星光電: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jù)《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
定,作為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
獨立判斷的立場,我們對公司擬在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審議的《關于公
司 2018 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預計的議案》及《關于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進
行了事前審查,經(jīng)審核有關資料,并就相關事宜和我們關注的問題與公司董事會
及管理層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發(fā)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預計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與關聯(lián)方日常關聯(lián)交易公平、公正、公開,未對公司獨立性構成不利影
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券監(jiān)督
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guī)定。因此,我們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屆
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公司關聯(lián)董事就此議案回避表決。
二、關于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
就公司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我們聽取有關人員的匯報并認真審核了擬
續(xù)聘的北京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證天通”)的
業(yè)務和資質情況,認為:中證天通在擔任公司 2017 年審計機構的過程中,堅持
認真、嚴謹?shù)墓ぷ髯黠L,勤勉盡責履行審計職責,可滿足公司 2018 年度相關審
計的要求。公司此次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有助于保持公司審計工作的一致性與連續(xù)
性,不存在損害全體股東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同意將《關于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
議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
三次會議相關事項事前認可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楊 雷 付國章 蔣自安 梁華權
日期: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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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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