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龍照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
鑒證報告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會專字[2018]0511 號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北京
會專字[2018]0511 號
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審核了后附的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龍照明)
管理層編制的《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一、 對報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鑒證報告僅供太龍照明年度報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們同意將本鑒證報告作為太龍照明年度報告必備的文件,隨其他文件一起報送
并對外披露。
二、 管理層的責任
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發(fā)布的《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證監(jiān)會公告[2012]44 號)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
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和相關格式指引編制《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
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是太龍照明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保證其內容真
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三、 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對太龍照明管理層編制的上述報告獨立地提出鑒證結論。
四、 工作概述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yè)務準則第 3101 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
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yè)務》的規(guī)定執(zhí)行了鑒證業(yè)務。該準則要求我們計劃和實施鑒
證工作,以對鑒證對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鑒證過程中,
我們實施了包括核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
作為發(fā)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五、 鑒證結論
我們認為,太龍照明管理層編制的《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
項報告》符合《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
管要求》(證監(jiān)會公告[2012]44 號)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
指引》(2015 年修訂)和相關格式指引的規(guī)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太龍
照明 2017 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 中國注冊會計師:
(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國北京 中國注冊會計師:
2018 年 3 月 5 日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印發(fā)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
(2015 年修訂)和相關格式指引的規(guī)定,將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
況報告如下:
一、 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時間
經(jīng)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7] 476 號)核準,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
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1,578.70 萬股,每股發(fā)行價為人民幣 13.95 元,募集資
金總額為人民幣 22,022.87 萬元,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扣除發(fā)行費用含稅人民幣 3,025.00
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 18,997.87 萬元。該募集資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到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yè)經(jīng)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會
驗字[2017]3623 號《驗資報告》驗證。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
(二)募集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為:(1)上述募集資金到位前,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止,公司利用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已投入 1,854.54 萬元,募
集資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1,854.54 萬元;(2)直接投入募集資金項目 890.39 萬元。2017 年度公司累計使用
募集資金 2,744.93 萬元,扣除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后,募集資金余額為 16,252.94
萬元,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利息收入 34.33 萬元,期末用于購置理財產品 15,000.00
萬元,募集資金理財收益 261.11 萬元,支付銀行手續(xù)費 0.15 萬元,(3)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23.63 萬元發(fā)行費用尚未置換。募集資金專戶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額合計為 1,571.86 萬元。
二、 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
遵循規(guī)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則,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及使用管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理制度 》,對募集資金的存儲、審批、使用、管理與監(jiān)督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以
在制度上保證募集資金的規(guī)范使用。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與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簡稱“興
業(yè)銀行角美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簡稱“建行
角美支行”)和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風證券”)分別簽署了《募
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在興業(yè)銀行角美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
162030100188288888 )、 建 行 角 美 支 行 開 設 募 集 資 金 專 項 賬 戶 ( 賬 號 :
35050166829009888888)。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異,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銀 行 名 稱 銀行帳號 余額
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162030100188288888 714.31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35050166829009888888 857.55
合 計 1,571.86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三、 2017 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
2,744.93萬元,各項目的投入情況及效益情況詳見附表1。
四、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發(fā)生變更情況。
五、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對募
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地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違規(guī)情形。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3 月 5 日
附表 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資金總額 18,997.87 2,744.93
資金總額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已累計投入募集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2,744.93
資金總額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
是否已變募集資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資進 項目達到預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 調整后投本年度投 本年度實現(xiàn)的 是 否 達 到 項 目 可行 性是 否發(fā) 生
更項目(含 承 諾 投 資 累 計 投 入 度 ( % ) (3) = 定可使用狀
資金投向 資總額(1)入金額 效益 預計效益 重大變化
部分變更) 總額 金額(2) (2)/(1) 態(tài)日期
承諾投資項目
1.商業(yè)照明產業(yè)基地建
否 16,100.20 16,100.20 2,682.78 2,682.78 16.66 — — — 否
設項目
2.設計研發(fā)中心建設項
否 2,897.67 2,897.67 62.15 62.15 2.14 — — — 否
目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18,997.87 18,997.87 2,744.93 2,744.93 14.45
超募資金投向
超募資金投向小計 — — — — — — —
合計 18,997.87 18,997.87 2,744.93 2,744.93 14.45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
不適用
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
(分具體項目)
項目可行性發(fā)生重大
不適用
變化的情況說明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
不適用
及使用進展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
不適用
施地點變更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
不適用
施方式調整情況
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經(jīng)利用自籌資金向募集資金項目投入 1,854.54 萬元。2017 年 5 月 25 日、6 月 23 日,經(jīng)公司 2017 年 5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
月 17 日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的自有資金的議案》,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決議,以募集資
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金置換了先期投入的自籌資金 1,854.54 萬元。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不適用
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項目實施出現(xiàn)募集資
不適用
金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根據(jù)公司 2017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資 金 的議案》。決定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生產經(jīng)營的前提下,使用累計不超過 1.5 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
用途及去向 包括購買短期(投資期限不超過一年)、低風險的保本型理財產品和轉存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資金額度在自股東大會審議
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可以滾動使用。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15,0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問題或其他 無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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