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杰科技: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
東大會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體股東發(fā)出。本次股東大會
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F場會議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星
期三)下午 14:30 在揚州市維揚經濟開發(fā)區(qū)荷葉西路 6 號揚杰科技 3 號廠區(qū) 1
號樓 3 樓會議室召開;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tǒng)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
互聯網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17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總經理劉從寧先生主持。出席本次
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 9 人,代表股份 276,466,654 股,占公司有表決
權股份總數的 58.5126%。其中,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
共 8 人,代表股份 276,035,65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8.4214%;以網
絡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431,004 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912%。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
司聘請的見證律師等相關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會議。
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
上市規(guī)則》、《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
件的規(guī)定。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與會股東及
股東代表審議了下列議案,并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的議案》
表 決 結 果 : 同 意 276,466,654 股 , 占 出 席 會 議 有 效 表 決 權 股 份 總 數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同意 431,604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顏愛中律師、唐勇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
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規(guī)、《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出席會議人員和
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關于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
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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