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來:關于廈門證監(jiān)局對公司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之整改完成公告
好利來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廈門證監(jiān)局對公司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之整改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好利來”)
原高管蘇朝暉、全明哲、賴文輝和現(xiàn)任監(jiān)事蘇毅鎮(zhèn)于2017年7月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
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jiān)管局(以下簡稱“廈門證監(jiān)局”)《關于對蘇朝暉、全明哲、
賴文輝和蘇毅鎮(zhèn)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7]11號,以下簡稱“《決定
書》”)。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關于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jiān)管局對公司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決定的整改報告》(以下簡稱“《整改報告》”)。本次整改中,《決定書》相關
人員承諾:于本次賣出股票六個月后的兩個月左右回購上述多賣出的好利來股
份,該部分回購股份將于回購后的六個月內不得賣出。
2017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余江縣衡明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余江衡明”)出具的《股份回購告知函》,獲悉余江衡明股東蘇朝暉、全明哲、
賴文輝和蘇毅鎮(zhèn)已經根據(jù)上述承諾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余江衡明的股票賬戶完成
相關股份回購,具體情況如下:
余江衡明回購好利來股份情況表
股東名稱 回購時間 回購股份數(shù) 占好利來 交易方式 成交均價
總股份比例
余江縣衡明 2017 年 11
企業(yè)管理咨 月 29 日至 8.99 萬股 0.13% 集中競價 63.82 元/股
詢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交易
月 22 日
好利來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決定書》相關整改已經完成,余江衡明截止目前持有
好利來191,800股股份,占好利來股份總數(shù)的0.29%。余江衡明將嚴格遵守上述
回購股份于回購后的六個月內不得賣出的承諾。
特此公告。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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