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方集團: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大華核字[2017]002311 號
大 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2016 年度)
目 錄 頁 次
一、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1-2
二、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 1-6
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募 集 資 金 存 放 與 使 用 情 況 鑒 證 報 告
大華核字[2017]002311 號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審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方
集團公司)《2016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以下簡
稱“募集資金專項報告”)。
一、董事會的責任
長方集團公司董事會的責任是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發(fā)布的《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
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等有關規(guī)定編制募集資金專項報告,并
保證其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
遺漏。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鑒證工作的基礎上對長方集團公司募集資
金專項報告發(fā)表鑒證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yè)務
準則第 3101 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yè)務》的規(guī)定
執(zhí)行了鑒證業(yè)務。該準則要求我們計劃和實施鑒證工作,以對長方集
團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報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在鑒證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包括了解、詢問、檢查、重新計算以
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程序。選擇的鑒證程序取決于我們的職業(yè)判
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募集資金專項報告重大錯報風險的
鑒證報告 第1頁
大華核字[2017]002311 號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募集資金專項報告編制相關的
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鑒證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發(fā)
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三、鑒證結論
我們認為,長方集團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報告的編制符合深圳證券
交易所發(fā)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深
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號:上市公司
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的規(guī)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長方集團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四、對報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報告僅供長方集團公司年度報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們同意將本報告作為長方集團公司年度報告的必備文
件,隨其他文件一起報送并對外披露。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國北京 中國注冊會計師: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鑒證報告 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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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一、 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自本公司于 2012 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共有三次募集資金。
第一次: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2]227 號文”核
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銷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fā)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萬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發(fā)行價人民幣
20 元。截至 2012 年 3 月 12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資金 540,000,000.00 元,國信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將扣除相關承銷保薦費人民幣 35,4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
幣 504,600,000.00 元匯入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方集團公司”或“公
司”)募集資金專戶??鄢渌c發(fā)行有關的費用 9,812,134.34 元后,公司實際可使用募集
資金為人民幣 494,787,865.66 元。
截止 2012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上述發(fā)行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業(yè)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
以 “大華驗字[2012]016 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第二次:定向增發(fā)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15]421 號”文核準,本公司以現金及發(fā)行股
份的方式向李迪初、李映紅、聶衛(wèi)等 29 名交易對方購買其合計持有康銘盛 60%股權,交易
總額為 5.28 億人民幣;其中向李迪初、李映紅、聶衛(wèi)等 29 名交易對方以每股 5.59 元的價
格發(fā)行 80,286,211.00 股新股;現金方式支付交易對價為每股 5.59 元的價格向鄧子長、楊
文豪、李海儉、牛文超、李戈共 5 人非公開發(fā)行 14,168,158.00 股新股,募集發(fā)行股份購買
資產的配套資金 7,920.00 萬元。
截止 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上述發(fā)行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業(yè)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
以“大華驗字[2015]000349 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資金先期投入募集資金項
目人民幣 5,186.26 萬元;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會計期間使用募集
資金人民幣 52,112.60 萬元,其中以超募資金償還銀行借款 4,000.00 萬元,本報告期內累
計投入 10,088.03 萬元,其中募集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配套資金 7,920.00 萬元已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全部支付給李迪初、李映紅、聶衛(wèi)等 29 名交易對方。
專項報告 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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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資金余額為人民幣 0 萬元(含利息收入)。
第三次:定向增發(fā)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16]249 號”文核準,同意長方集團非公開發(fā)
行不超過人民幣普通股(A 股)10,000.00 萬股股份。長方集團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向兩名
獲得配售股份的投資者定價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10,000.00 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每股發(fā)行認購價格為人民幣 7.60 元,共計募集人民幣 76,000.00 萬元。經此發(fā)行,注
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 79,036.40 萬元。
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止,長方集團共計募集貨幣資金人民幣 760,000,000.00 元,扣
除與發(fā)行有關的費用人民幣 7,311,320.76 元,長方集團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752,688,679.24 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募集資金使用情況:2016 年年度實際使用
募集資金 174.60 萬元,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 49,553.46 萬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資金余額約為人民幣 217.05 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xù)費等的凈
額);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2016 年度公司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
26,066.43 萬元,募集資金余額為人民幣 49,366.10 萬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財收益)。
二、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了規(guī)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證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法律
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深圳市長方半導體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以下簡稱“管理制度”),該《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經公司 2011 年第一次臨時
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并經 2012 年 6 月 5 日召開的 2011 年度股東大會修訂。根據《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結合公司經營需要,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并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實行
嚴格的審批手續(xù),以保證專款專用;授權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到開設募集資金專戶的銀行查
詢募集資金專戶資料,并要求保薦代表人每季度對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至少進行現場調
查一次。公司分別在中國銀行深圳坪山支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坪山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振興支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行、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坪山支
行(以下簡稱“專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人民幣賬戶,作為本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募集
資金的專用賬戶;公司連同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與上
述專戶銀行分別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專戶銀行按月(每月 5 日之前)
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國信證券,專戶銀行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公司
一次或 12 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人民幣 1,000.00 萬元或募集資金凈額的 10%
的,專戶銀行應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國信證券,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專項報告 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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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公司分別在寧波銀行深圳分行、興業(yè)銀行深圳龍崗
支行、建設銀行深圳龍崗支行、招商銀行深圳龍崗支行、中信銀行深圳分行(以下簡稱“專
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連同國信證券與寧波銀行深圳分行、
興業(yè)銀行深圳龍崗支行、招商銀行深圳龍崗支行、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分別簽訂《募集資金三
方監(jiān)管協(xié)議》,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與建設銀行深圳龍崗支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
協(xié)議規(guī)定專戶銀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國信證券,專戶銀行
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公司一次或 12 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
人民幣 1,000.00 萬元或募集資金凈額的 10%的,專戶銀行應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國信證券,
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銀行名稱 賬號 初時存放金額 截止日余額 存儲方式
中國銀行深圳坪山支行 756258804668 504,600,000.00 12,104.78 活期
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坪山支行 4000022029200614782 --- --- 活期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
755916340910404 --- 2,158,412.80 活期
興支行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2000004398194 --- 1.29 活期
行科技支行
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坪山支行 44201629500052503420 --- --- 活期
寧波銀行深圳分行營業(yè)部 73010122001325730 150,000,000.00 387,809,396.19 活期
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大工業(yè)區(qū)
44250100007800000204 200,000,000.00 4,395,215.07 活期
支行
招商銀行深圳龍崗支行 755916340910509 100,000,000.00 311,613.07 活期
興業(yè)銀行深圳龍崗支行 337170100100254591 193,000,000.00 101,132,712.33 活期
中信銀行深圳分行 811039012900071122 110,000,000.00 12,101.73 活期
合計 1,257,600,000.00 495,831,557.26 ---
專項報告 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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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 年度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49,478.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174.60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0.00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49,553.46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0.00%
是否已變 募集資金 截至期末投 是否達 項目可行性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 調整后投資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計 項目達到預定可 本年度實
更項目(含 承諾投資 資進度(%)(3) 到預計 是否發(fā)生重
資金投向 總額(1) 金額 投入金額(2) 使用狀態(tài)日期 現的效益
部分變更) 總額 =(2)/(1) 效益 大變化
承諾投資項目
LED 照明光源擴產項目 否 19,805.64 19,805.64 --- 19,881.95 100.00% 2013 年 06 月 30 日 -1,889.99 否 否
LED 照明燈具擴產項目 否 6,521.70 6,521.70 --- 6,564.98 100.00% 2013 年 06 月 30 日 -359.09 否 否
LED 照明技術研發(fā)中心
否 3,031.31 3,031.31 174.60 2,921.02 96.36% 2012 年 11 月 30 日 --- --- 否
項目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 29,358.65 29,358.65 174.60 29,367.95 --- --- -2,249.08 --- ---
超募資金投向
設立全資子公司 --- 9,620.00 9,620.00 --- 9,620.00 100.00% --- --- --- ---
LED 照明光源 SMD 支架
--- 4,000.00 3,326.67 --- 3,326.67 100.00%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74.42 是 否
項目
LED 照明燈具 IC 驅動電
--- 2,500.00 746.86 --- 746.86 --- 2013 年 03 月 30 日 --- --- 是
源項目
歸還銀行貸款 --- 4,000.00 4,000.00 --- 4,000.00 --- --- --- --- ---
節(jié)余超募資金永久補
--- --- 2,426.47 --- 2,491.98 --- --- --- --- ---
充流動資金
超募資金投向小計 --- 20,120.00 20,120.00 --- 20,185.51 --- --- 274.42 --- ---
合計 --- 49,478.65 49,478.65 174.60 49,378.86 --- --- -1,974.66 --- ---
專項報告 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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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截止本報告期末:
1、LED 照明光源擴產項目累計投資 19,881.95 萬元,已完成投資進度,報告期內,受 LED 市場整體影響,產品價格有所下降,導致毛利率未達到
預期效果。
2、LED 照明燈具擴產項目累計投資 6,564.98 萬元,已完成投資進度,但未達到預期效益,主要是因為,公司采取主動降價等策略,導致產品毛
利下降。公司將從各個方面進一步提升公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使得 LED 燈具擴產項目早日實現預期效益。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 3、LED 照明技術研發(fā)中心項目累計投資 2,921.02 萬元,完成投資進度為 96.36%,未達到預定投資進度,主要原因為,公司上市前所擬定的研發(fā)
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 項目隨著時間推移,技術方向和市場需求已發(fā)生較大變化。公司本著成本節(jié)約和募集資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則,結合市場變化及公司實際情況,
(分具體項目) 不斷調整新產品和新技術研發(fā)方向和進度,使得募集資金使用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
4、LED 照明光源 SMD 支架項目累計投資 3,326.67 萬元,完成投資進度 100%,主要原因為,由于公司的投資計劃制定合理,在實現同等經濟效益
的前提下節(jié)省了投資金額,SMD 支架項目在未完成投資進度的前提下已實現了預期的經濟效益。
5、LED 照明燈具 IC 驅動電源項目累計投資 746.86 萬元,完成投資進度 100.00%,主要原因為,根據市場情況,產品種類更新較快,不同產品對
電源要求不同,公司本著募集資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則,根據需求及時調整電源研發(fā)及生產計劃,使得募集資金使用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目
前已終止并補充流動資金。
LED 照明燈具 IC 驅動電源項目累計投資 746.86 萬元,未按照原計劃投資,主要原因為,根據市場情況,產品種類更新較快,不同產品對電源要
項目可行性發(fā)生重大
求不同,公司本著募集資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則,根據需求及時調整電源研發(fā)及生產計劃,使得募集資金使用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目前已終
變化的情況說明
止并補充流動資金。
本公司首次募集資金凈額為 49,478.79 萬元,其中超募資金 20,120.14 萬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資金具體投資計劃如下:
1、2012 年 5 月 10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及投資 LED 照明光源 SMD 支架項目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 4,000.00 萬元歸還銀行貸款,使用超募資金 4,000 萬元投資 SMD 支架項目。
2、2012 年 7 月 5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資金設立全資子公司并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議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資金 4,900.00 萬元投資設立惠州子公司并購買土地使用權。
3、2012 年 9 月 18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投資 IC 驅動電源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 2,500.00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 萬元投資 IC 驅動電源項目。
及使用進展情況 4、2012 年 10 月 22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增資惠州市長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資金 4,720.00 萬元投資增資惠州子公司。
5、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節(jié)余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節(jié)余超募
資金 673.33 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6、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超募資金項目 LED 照明燈具 IC 驅動電源項目并將剩余項目資金永
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該項目剩余資金 1,753.14 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截止本報告期末,超募資金賬戶共支出 20,185.51 萬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
不適用。
施地點變更情況
專項報告 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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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
不適用。
施方式調整情況
為充分抓住市場機遇,保持公司市場領先地位,公司已于上市前利用部分自有資金對 LED 照明燈具擴產項目和 LED 照明光源擴產項目兩項募投
項目進行了先期投入。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上述項目分別累計投入 401.00 萬元、4,785.26 萬元,為預付設備款、建設投資等。報告期內,研
發(fā)持續(xù)投入,但相關投入尚未通過 LED 照明技術研發(fā)中心項目募集資金賬戶支付。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 2012 年 4 月 14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
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募集資金 5,186.26 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同等金額的自籌資金。2012 年 4 月 14 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上述募投項目預先投
入自籌資金的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長方半導體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鑒證報告》(大華
核字【2012】210 號),明確表示“長方照明編制的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的《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說明》符合《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的有關規(guī)定,與實際情況相符。”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不適用。
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公司規(guī)劃 SMD 支架項目建成達產后每年為公司提供 86.8 億只 SMD 支架產能,目前年產能約 150 億只,提前達到了預期規(guī)模,公司在實施募集資
項目實施出現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對建設項目嚴格把控,節(jié)約了整體投資,共結余超募資金 673.33 萬元。
金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公司根據行業(yè)的變化,決定終止 LED 照明燈具 IC 驅動電源項目,該項目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為 2,500 萬元,實際使用超募資金 746.86 萬元,
剩余超募資金 1,818.65 萬元(含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包括超募資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公司將按經營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資金使用進度。
用途及去向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問題或其他 不適用。
情況
專項報告 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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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二)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75,268.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26,066.43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0.00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26,066.43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0.00%
是否已變 募集資金 截至期末投 是否達 項目可行性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 調整后投資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計 項目達到預定可 本年度實
更項目(含 承諾投資 資進度(%)(3) 到預計 是否發(fā)生重
資金投向 總額(1) 金額 投入金額(2) 使用狀態(tài)日期 現的效益
部分變更) 總額 =(2)/(1) 效益 大變化
承諾投資項目
PPP 模式為主的照明節(jié) 363.9
否 54,268.87 54,268.87 5,089.61 5,089.61 9.38% 否
能服務項目
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否 21,000.00 21,000.00 20,976.82 20,976.82 99.89% --- --- ---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 75268.87 75,268.87 26,066.43 26,066.43 --- --- 363.9 --- ---
超募資金投向
合計 --- 75,268.87 75,268.87 26,066.43 26,066.43 --- --- 363.9 --- ---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
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 不適用
(分具體項目)
項目可行性發(fā)生重大
不適用
變化的情況說明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
不適用
及使用進展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
不適用。
施地點變更情況
專項報告 第7頁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
不適用。
施方式調整情況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 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以非公開發(fā)行
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股票募集資金置換截止 2016 年 4 月 29 日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人民幣 1,528.31 萬元。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不適用。
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項目實施出現募集資
不適用
金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用途及去向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問題或其他 不適用。
情況
專項報告 第8頁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募集資金使用相
關信息的情況。募集資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違規(guī)情形。
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會計機構負責人:
2017 年 4 月 21 日
專項報告 第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