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事項進展公告
股票簡稱:佛山照明(A 股) 粵照明 B(B 股)
股票代碼: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編號:2017-002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事項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zhǔn)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dǎo)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16)粵民終
1841-1852 號《民事判決書》的法律文書。
12 名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即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zé)任糾紛
一案,不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粵 01 字民初 5-16 號
《民事判決書》的判決(12 名上訴人一審要求我司向其賠償 273.36
萬元,一審判決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
出上訴(詳情請見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ǎng)上的
《訴訟事項進展公告(二)》,公告編號:2016-061)。現(xiàn)廣東省高
級人民法院對該上訴案件作出如下判決:
1、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負(fù)擔(dān)。
特此公告。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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