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電: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廈門乾照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xiàn)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需特別決議事項。
4、本次股東大會所審議事項進行表決時,相關關聯(lián)股東已回避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集人:董事會
2、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金張育先生
3、會議召開時間:
(1)現(xiàn)場會議時間:2017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2)網(wǎng)絡投票時間:2017 年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17 年 5
月 26 日 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網(wǎng)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具
體時間為 2017 年 5 月 25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 15:00 的任意時間。
4、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
開。
5、會議召開地點:廈門乾照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廈門火炬高新區(qū)(翔
安)產業(yè)區(qū)翔天路 259-269 號)。
6、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guī)性: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
過決定召開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
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
7、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 7 名,代表 192,588,327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27.3348%。其中,中小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
表(除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共 3 名,代表 1,024,3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454%。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xiàn)場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 4 名,
代表 191,564,027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27.1894%;
(2)通過網(wǎng)絡投票參會的股東共 3 名,代表 1,024,3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
股份總數(shù)的 0.1454%。
8、公司董事、監(jiān)事出席了本次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公司聘請的律師到會見證。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xiàn)場投票和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與會股東審議了以
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推選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商敬軍先生當選。表決結果:同意 191,575,62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4742%;反對 1,012,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5258%;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
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同意 11,600 股,占該等股東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1325%;反對 1,012,70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8.8675%;棄權 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
的 0%。
2、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191,575,62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
的 99.4742%;反對 1,012,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5258%;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其中,
除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
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同意 11,60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
權股份總數(shù)的 1.1325%;反對 1,012,70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shù)的 98.8675%;棄權 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
3、審議通過《關于對外投資產業(yè)基金暨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公司股東正德遠盛產業(yè)創(chuàng)新結構化私募基金、正德鑫盛一號投資私募基金及
其一致行動人和聚鑫盛一號基金為關聯(lián)股東,合計持股 110,000,000 股,已回避
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 81,575,62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8.7738%;反對 1,012,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226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其中,
除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
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同意 11,60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
權股份總數(shù)的 1.1325%;反對 1,012,70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shù)的 98.8675%;棄權 0 股,占該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經公司聘請,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指派楊子江律師、錢珍律師現(xiàn)場見證本
次會議,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見: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的程序、召集人的資格、出
席本次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有關規(guī)定,本次會議審議議案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廈門乾照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廈門乾照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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