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豐光電:2017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第一
次職工代表大會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 8:30 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實到職工代
表 36 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經(jīng)過民主討論,與會職工代表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關于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的議案》
與會職工代表認為:
1、實施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有利于公司建立長效的激勵機制,全力推動公
司在新時期戰(zhàn)略轉型目標的實現(xiàn)。同時,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
計劃”)的內(nèi)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
點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
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持股計劃的情形。
2、通過對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擬定的持有人名單及份額的核查,公司第三
期員工持股計劃擬定的持有人名單及份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同意實施
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
本計劃尚須經(jīng)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豐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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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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