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電器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jù)《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
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關
規(guī)定,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我們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所議相關事項發(fā)表如下意
見:
一、關于增補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事項的獨立意見
經(jīng)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公司擬增補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并提名仇展煒先生為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經(jīng)審查,我們認為增補本次董事候選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提名人資格以及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該候選
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選
任與行為指引》第八條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我們同意推選仇展煒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候選人并請公司董事會提交公司股東大
會審議。
二、關于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閑置募
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
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以
及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未與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已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公司使用 5 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
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
三、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為下屬全資子公司正泰電器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有利于境外業(yè)務的持續(xù)開
展,符合公司整體發(fā)展的需要,為其提供擔保的行為不會損害公司利益,不會對本公司
產(chǎn)生不利影響。
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與關聯(lián)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
題的通知》(證監(jiān)發(fā)[2003]56 號)、《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jiān)發(fā)
[2005]120 號)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本次擔保事項經(jīng)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公司提供擔保及履行的審批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擔保不
存在損害社會公眾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我們同意公司為下屬全資子公司正泰電器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樂清支行申請辦理總金額不超過叁仟萬美元、期限不超過 24 個月的融資以本公司
信用無條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嚴冶、沈藝峰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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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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