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
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在公
司會議室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本次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使用閑
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關于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
議案》共兩個議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
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及《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guī)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在審閱有
關文件資料后,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基于獨立
判斷的立場,發(fā)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對《關于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wěn)健,資金充裕,為提高公司
資金使用效率,在保證公司主營業(yè)務正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最高不
超過人民幣 20,000 萬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
動性好的理財產品,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
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關于公司使用
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二、對《關于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wěn)健,為適當增加募集資金存
儲收益,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計
劃和建設進度,滾動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6,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
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由商業(yè)銀行發(fā)行的理財產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決策程序符合《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因此,同意《關于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
產品的議案》。
(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
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謝耘
李秉心
韋少輝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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